男狼爪伸向2幼童 竟称:“我来强奸妳帮妳止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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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0多岁、有猥亵幼童前科的陈威志,假意帮忙照顾岳母前男友的2名幼女,其中姊姊还
领有中度智能障碍手册,却对2姊妺伸出狼爪,猥亵、性侵达4年,竟还对幼童说:“如你下
面那么痒,不如我来强奸妳帮妳止痒!”并向幼童父表示“我是玩小的”,暗示自己有恋童
癖,新北地检署今依加重强制性交、强制猥亵、趁机性交罪及违反儿少法起诉陈男,并建请
法院加重其刑。
幼童父与陈男岳母原为男女朋友关系,曾一起同居于新北市板桥区,陈男因此结识幼童父,
常至岳母住处与幼童父聊天喝酒,并帮忙照顾幼童父9、8岁的女儿,陈男曾问幼童父:“你
确定要把女儿给我照顾吗?”、“我是玩小的”,如有疑虑就不要把小孩委托他照顾,小女
儿也曾向姑姑反应:“我很讨厌常到家里的哥哥”,姑姑曾转知幼童父,但幼童父却都不以
为意,直到学校通报社会局,幼童父才得知孩子竟遭陈男性侵、猥亵。
检警查出,99年12月,陈男就趁著8岁妹妹独自一人家在看卡通时,脱掉幼童外裤并以手触
摸其下体及胸部,强制猥亵得逞;去年7月间,来到幼童父住处,见房内只有中度智能障碍
的姊姊,竟以手指性侵无反抗能力的幼童;去年10月又假借关心姊妺之名,进入2姊妹同住
房间,见妹妹躺在床上,竟又强暴妹妹。
庭讯时,陈威志否认犯行,仅承认有与姊姊一起睡觉及搂抱,并帮她洗澡,表示只是受幼童
父之托,帮忙照顾2姊妹;受害的姊姊侦讯时似懂非懂的说:“哥哥有碰我尿尿的地方”,
妹妹则指述陈男对姊妹猥亵、性侵的时间、地点,表示当下她有说“不要”,只是爸爸在客
厅,距离房间太远,听不到她的求救讯息。
因陈男不满妹妹常上网认识网友,觉得她可能“有需求”,曾对她说:“如果下面那么痒,
反正我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不如我来强奸妳帮妳止痒”,加上2姊妹处女膜的确有撕裂伤,
检察官因此不采信陈男说法,今依法将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