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each (L.L.L)》之铭言:
: 小鲁前阵子父亲去世,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留下一堆债务跟房贷
: 房贷小弟也是缴不起,一个鲁蛇哪有办法缴一个月两万五的房贷
: 原本奶奶是跟我跟爸爸住,后来我爸的弟弟(我叔叔也就是二子)
: 谎称说要照顾奶奶,然后就把奶奶的存款簿拿走,里面还有一些奶奶的退休金
: 而现在小弟缴不起房贷,准备要清空卖掉,叔叔却人间蒸发
: 请问有没有这方面怎么处理的八卦.....
ok
首先原po父亲生前所留下来的遗产
应该有 房子 负债 房贷
那么如果原po不用抛弃继承的话
建议原po先作遗产清册并向法院陈报遗产清册
(在你知悉继承后3个月内 我想原po在第一时间知悉 所以就是你父亲过世后3个月内)
你需要的是
(一)户籍誊本:声请人及同一顺位继承人户籍誊本(记事栏勿省略)及被继承人除户户
籍誊本(记事栏勿省略)。
(二)陈报人印鉴证明:至户籍地户政事务所办理。
(三)遗产清册。(例如不动产誊本、各金融机构存款金额等及已知之债权人、债务人,
并检附资料列册或台湾省南区国税局之财产/所得归属资料清单;如未提出,法院亦将命
于一定期限内提出。)
(四)继承系统表。
至于注意事项的话因为文多 请参考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256
需要注意的是 1 2 4 6 7 8 9 10 11 12项
由于原po没有说原po父亲与母亲之婚姻关系 及原po有无兄弟姊妹所以不好说抛弃继承要
注意事项
至于二叔的事等等在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