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警察来了
有侵入性的检查行为基本上就属于搜索了
依照警执法第八条“有事实足认犯罪之虞者,并得检查其交通工具”
这里的检查只限于目视,也就是可以使用强制力要求对方打开车厢
但是打开之后警察手不能碰,用棍子等身体上的延伸之物也不行,
如果要检查行李只能要(ㄑㄧㄤˊ)求(ㄆㄛˋ)对方打开让他检查,
要是警察把手伸进去,你就可以蒐证并且提告了,因为他没有搜索票
但是如果你被拦下来的时候已经先呛了警察或者妨害公务
基本上你已经是刑法140侮辱公务员135妨害公务的现行犯
警察可依法逮捕你
依法逮捕后为了保障执法人员安全,可依刑事诉讼法130条
实施附带搜索
‘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执
行拘提、羁押时,虽无搜索票,得迳行搜索其身体、随身携带之物件、所
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触及之处所。’
或者要(ㄑㄧㄤˊ)求(ㄆㄛˋ)对方同意搜索
刑事诉讼法131-1
‘搜索,经受搜索人出于自愿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执行人员应出
示证件,并将其同意之意旨记载于笔录。’
以上是不要式搜索票就能搜索的法源依据
至于压在墙上有强制罪的问题
如果警察逮捕人犯都无法使用强制力
我不知道他要怎么抓...
刑事诉讼法第90条就告诉你
抗拒逮捕可依法使用强制力
※ 引述《lagxp (o'_'o)》之铭言:
: ※ 引述《popo103440 (小陈)》之铭言:
: : 抱歉!!因为睡到现在才看到老乡的回应,谢谢各位老乡的回复。
: : 我是在花莲的国联五路上被拦的,我只是刚好从电动场打完台子要回家。
: : 我可能也是因为有心里情绪影响才会跟警察对呛(昨天晚上输了25000)。
: : 但我也没做什么事,就是是乖乖的拿身分证给牠看,牠看完了就说要看我车箱。
: : 我就说你无权翻动我车箱,因为严格上来说,真要有搜索票才能翻啊!!!
: : 我当下直觉反应是这样。
: : 所以我才跟警察大小声。
: : 我已经请我的市代同学先帮忙看看,能不能解决这问题。
: : 这事已经惹毛到我了○(#‵︿′ㄨ)○
: : 下午我同学就会给我回应了,后续发展我会继续再跟大家说明!!
: : PS..我车子是原装车啦!!!v2一台 完全没动过手脚
: 各位键盘警察、律师、检察官、法官
: 大家午安 大家好~
: 看完一连串讨论,主要都是争执于“搜索合法与否”
: 我认为这案例中有两个值得讨论的地方
: 一、翻动车厢=搜索?检查?
: 简单的结论是:翻动车厢=搜索;检查原则上以目视为限。有没有呛警察不会成为搜索的合理事由(参照刑诉法130、131-1),因此本件有违法搜索之嫌。
: 二、警察压制被害人(压在墙上)有没有可能成立强制罪?
: 大家都漏掉这部分,这里面也包括,人民可不可以摄影警察行使职权过程?若不可以可不可以压制蒐证人?
: 以上,帮大家澄清一下,不然一堆“心虚论”、“呛警论”真的看不下去,是有人刻意在带风向吗?
: 各位道长怎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