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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文收贿遭公惩会撤职 退休金将不受影响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担任副县长及营建署长期间,涉嫌向远
雄建设收贿2千万元,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下午议决将他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但因相关法
令尚未修正,叶的退休金不受影响。
公惩会指出,叶世文99年间担任营建署长时,督导机场捷运A7站合宜住宅招商案,替远雄
护航协助得标,100年10月19日在署长办公室收贿400万元;叶从署长职务退休后,102年7
月转任桃园县副县长,担任八德合宜住宅评选委员召集人,再度协助远雄得标,103年5月
29日在台北市东区某餐厅内,收贿1600万元;另外,叶世文被检方查出可疑财产3317万
5678元时,无法说明合理来源。
公惩会认为,叶世文违法失职事证明确,身为高阶公务员,却不洁身自爱,藉职务之便索
贿,对其他可疑钜额财产,又说不出合理来源,违反公务员服务法要求公务员诚实、清廉
和谨慎意旨,因此依公务员惩戒法最重处分,将叶撤职、并停止任用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