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nominate (innominate)》之铭言:
: ※ 引述《xa9277178 (枫曦)》之铭言:
: : repost没办法repost到下面的内容,
: : 我本身很赞成这次的事情,只是对于门槛我觉得好像太低了。
: : 万分之一就可以提案,万分之1.5就可以联署。
: : 记得祭止兀先生联署就有破万了?
: : 万分之一大概才3000人左右,这样不会
: : 被有人人士利用,消耗社会资源吗?
: : 相对多数决如果我没有认知错误的话,
: : 应该是有投票的人,只要赞成的大于反对的就好...
: : 可是以台湾的民主素养来说,目前的公民素质很
: : 不够,所以参与投票的人可能不会多...
: : 因此也是很容易被操控。
: : 虽然迫迫切切的想革除那些令人无奈的代议士,
: : 还是要思考如果是一个正常社会,这样的制度是不是合理吧?
: 50%的门槛非常不合理
: 但简单多数决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 过低的联署门槛+简单多数决
: 可以预见的是将来投票时可能同时有十几个甚至数十个公投题目
: 光一个题目可能在公投前就先需要让正反两边进行长时间的讨论
: 才得以让公民了解正或反的利弊得失
: 那么对一个正常的公民来说
: 要了解一个题目都已经有一定程度上的困难
: 更何况要怎么同时去了解这么多题目?
: 可想而知的是只要有心人在这些题目中混入对自己有利的题目
: 再配合上动员相关的利益团体
: 在简单多数决的情况下要偷渡议题是相对容易的事
: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去投他可能不了解的公投议题
: 把这些人不去投没有兴趣的议题就直接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是不妥当的
: 在我的认知上
: 公投目前应该是用来解决社会"重大"争议用的
: 不论结论好坏都是全民承受
: 也因此公投的议题必须要是社会"重大"争议
: 既然是重大争议
: 连署门槛要有,投票门槛也要有
: 当然现行的门槛过高让公投变成什么都投不成的鸟笼公投是绝对要改
: 但也不适合直接变成简单多数决
补正公投法,修改选罢法
还权于民,人民作主
手动置底救台湾,大家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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