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凹过军机场不是要塞?

楼主: Interlaken (MY WAY)   2015-04-09 01:36:36
很多人为了酸军方,
没有把法条全文看完,
事实上,我看了该法第1条到第3条第1项,想法也跟很多乡民一样,
结果,我看到了第3条第2项
前项所列各区及其与军港、要港、海军防御建筑物、飞机场、空军防御建
筑物等相关连之区域,均由国防部核定并公告之。
(前项所列各区就是指要塞堡垒地带第3条第1项所规定的:
要塞堡垒地带除有特别规定者外,陆地及水面均分为第一、第二两区
,天空则分为禁航与限航两区)
所以要塞堡垒地带,一定要国防部核定并公告才算
然后,关于要塞堡垒,光看到第1条前段
国防上所必须控制与确保之战术要点、军港及军用飞机场,称为要塞堡垒
就觉得601没有模糊地带,
可是一路看到第18条
适用本法之要塞、堡垒,由国防部以命令定之。
这样我就真的Orz了,
万一阿帕契贵妇团参观的地方 没有被国防部以命令定为要塞、堡垒,
或是没有被国防部核定并公告为要塞堡垒地带各区
这出"拔掉星星的你",单就要塞堡垒地带法,结果应该是不起诉...
(有无违反其他法令而有刑责,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要塞堡垒地带法全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1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5-04-09 01:39:00
很早已有公告 ,你的问题前几天立委都该砲的都砲过了 ,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4-09 01:39:00
看国防部赌不赌啊 敢公布不是要塞的话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4-09 01:40:00
这阵子一定有人号招去门口大路旁录影拍酒驾 不犯法
作者: super10000 (超级无聊)   2015-04-09 01:42:00
行政院公报都刊出来了!去看苹果吧!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云雀)   2015-04-09 01:59:00
"相关连之区域"才是国防部必须要去行政裁量的
作者: evenblue (闪闪免人爱)   2015-04-09 02:04:00
立委都拿公文出来砲了 国防部副部长亲口认証是了
作者: lusinda ( )   2015-04-09 02:45:00
管妈质询录影 和苹果都有说明 行政院国防部都有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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