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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宜兰正式公告 盖农舍需农保或出具务农证明 且不得盖在田中央
3.完整新闻内文:
为落实农舍农用,宜兰县政府3月23日预告《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
办法》草案,尽管遭到上百名房仲业者和部分农民抗议,宜兰县政府仍未让步,今天正式
公告实施,未来兴建农舍必须具备农保资格,或签实际务农切结书、并出示产销管道、资
材购买证明,宜兰县府2月10日起冻结审查的240多件农舍建照、资格申请案,将适用新法
。
盖农舍需农保、自签切结书
雪山隧道2006年通车后,宜兰农舍每年以600栋以上速度成长,加上2000年《农业发展条
例》修改后“管地不管人”,非农民也可买卖农地、农舍,宜兰县府统计,过去五年,宜
兰取得执照的农舍共3400件,64%在三年内转移,许多变相成为民宿、私人豪宅,宜兰县
长林聪贤上月底在议会接受质询时,直言农舍已经变成商品。
先前宜兰县政府预告的草案规定,农舍申请人必须有2年以上农保,或连续2年务农达120
天、并出示产销管道、四邻证明,不过今天正式公布的办法中,把2年农保拿掉,只要有
农保资格就好;第二点则取消四邻作保、120天务农,只要申请人自行签订切结书,保证
有实际务农、出示产销管道,并新增需要有资材购买证明,如农药、肥料等。
宜兰县农业处处长杨文全表示,原本用意是一年中一半时间务农,才有农舍需求,但民间
对务农时间看法不一,例如每天要种田多久才算务农?且老农可能种田种一辈子,却要邻
居做保,“这样不太尊重他们”,为了避免纷扰,因此才改成申请人自填切结书。
他强调此举绝非放水,农舍是为了实际的“农业经营”存在,“农业经营”不是只有种果
树或自种自足,申请人必须出示产销管道,就算果子卖相不好,卖不出去,申请人也要提
出证明;县府会召集农业处、建设处、工务处、地政处、环保局组成审查小组,实际稽查
申请人提出的农舍配置图和农业经营计画,必要时会邀请专家学者协助,盖完后也会定期
抽查。
4月10日首波审查
目前《农发条例》规定,兴建农舍之申请人应为农民,而农民的定义是“直接从事农业生
产之自然人。”但是到底何谓农业生产,必须由地方执行单位定义,因此造成许多模糊空
间,宜兰县要求附农保证明和务农切结书是全台首例。
宜兰县府自2月10日停止审查农舍建照,累计160多件案子,预计4月10日恢复审查,成为
新法第一批适用者,另有80多件农舍资格申请案也将使用新法。
宜兰农业处农务科长杨槐驹表示,兴建农舍必须先审查资格,确认后才能申请建照,不过
先前冻结的160多个建照审查案,已经具备申请资格,因此不会回过头要求农保或切结书
,但必须符合新法的农舍配置规范;其余80多件资格申请案则全部适用新法。
农舍不能盖在田中央
目前农委会规定农舍不得超过农地面积一成,目的是让其余九成农地维持生产功能,但宜
兰许多农舍盖在田中央,不仅挡住阳光,门前还会铺上水泥通道,供作停车场和出入用。
宜兰新法规定,农舍不能盖在田中央,必须临接道路和地界线。
林聪贤表示,以往没有规范农舍兴建范围,许多人盖在田中央,“这块农地就毁了”,新
的审查办法出炉后,申请人不能乱配位置,农地就能继续使用。
易淹水区不得填土
此外,新法第六条规定,易淹水区盖农舍时不得填土,农舍得采高脚屋基础设计。其余地
区的填土高度则以40公分为限。
林聪贤说,低洼农地牵涉到滞洪问题,所以要求用高脚屋方式兴建,总高度不能超过10.5
公尺,但还是不鼓励农民在容易淹水的地方盖农舍。
除了严格规范未来兴建农舍,许多人也关心既有的违法农舍如何处理,杨文全表示,有的
屋主可能不知情或被误导触法,希望这些人先自行改善,若没有改善,县府会优先从社会
观感不佳的农舍处理。
附录:《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重点条文
关于农舍兴建资格
第二条:
兴建农舍申请人应有于该农业用地直接从事农业经营之具体事证,并依以下证明文件为凭
一、申请人于该农业用地实际从事农业工作之切结书
二、可供查核之农业生产资材购买凭证
三、可供查核之农产销售证明
申请人已参加农民健康保险且有证明者,免附前项证明
规范农舍兴建位置和样态
第五条:
农舍用地整体配置农舍,用地面积应为矩形区块,一侧应临接道路,一侧应临接地界线,
自道路境界线至该区块后侧境界线之深度不得超过二十公尺,面积不得超过该农业用地面
积百分之十且不得超过一千平方公尺。
农舍用地面积范围内配置建筑物,其临道路侧退缩深度除都市计画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
三公尺。
百分之九十农业经营用地应有宽度四公尺以上空间连接道路,以供农耕机具通行使用。
未临接道路之农业用地,其农舍用地矩形区块应二侧临接地界线,建筑物应择一侧退缩并
依第二项办理规定;农舍应配置出入通路,宽度不得小于三点五公尺,使用毗邻农地作农
路使用者,应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规定。
低洼区不得填土
第六条:
易淹水地区之农业用地,其浓设用地面积矩形区块不得填土,建筑物得采高脚屋基础设计
;其他地区之农舍用地面积矩形区块,填土高度不得超过四十公分,建筑物屋顶突出物高
度不得超过四公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同1.
5.备注:
没想到林聪贤是第二任才推动这法案,不是通常都第一任时推这类的法案来吸选票吗XD
不过说真的,身为宜兰人,看到这法案成立真爽,不枉费我投票给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