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气爆国赔/高市府无责?学者:言之过早

楼主: kizuki0315 (C.诺斯)   2015-04-07 13:29:46
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气爆国赔/高市府无责?学者:言之过早
3.完整新闻内文:
2015-04-07 02:51:48 联合报 记者徐如宜、杨濡嘉/高雄报导
高雄市政府确定不接受气爆受灾户国赔请求,学者指出,国赔为公法上的请求权,不能以
任何契约来移除权利;高雄市长陈菊虽在“废弛职务酿成灾害”部分获不起诉,并不等于
“市府无违失”,市府国赔无责言之过早。
高市府法制局主任祕书尤天厚表示,向市府请求国赔被驳回的受灾户,可以转向市府声请
“请求权让与(即代位求偿)”;如果受灾户要向法院提出国赔诉讼,也可向市府申请诉
讼补助,每一审级补助律师费三万元。
高雄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廖义铭说,高市府在气爆案中是否有国赔责任尚待厘清,并非
市长本人没罪就能认定市府无责,而是要看相关公务员是否有渎职、滥权、违法行为,若
有,仍构成国家赔偿。
“国赔是人民公法上的请求权,”廖义铭说,就算灾民签了请市府代位求偿,仍然拥有国
赔权利;若是游说灾民申请代位求偿就不能请求国赔,市府就有卸责之嫌。
中华民国社会服务协会理事长孙健萍指出,灾民依法是可以同时提出代位求偿与国家赔偿
的,但基于“一个受害损失,不能得到两个填补”原则,最后只能有一个结果。
孙健萍表示,灾民可以两边都请求,如果认为代位求偿的理赔金额不能接受,在两年内都
可以再提出国赔。
尤天厚表示,市府代位求偿的作业已在进行,不久前接到未申请的受灾户询问能不能再申
请,市府已决定延长受理到四月底。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0rz.tw/g1iSO
5.备注:
作者: kasion (彩色猴子)   2015-04-07 13:30:00
42689.2们 高潮囉
作者: samuelosk (蠢鱼)   2015-04-07 13:31:00
高雄市政府怎么可能有责任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4-07 13:31:00
台北东星大楼表示:告赢了马英九还是不给钱
作者: b6byc (oopp)   2015-04-07 13:33:00
想不出市政府的责任是?
作者: xyz1981 (永远的反对党!!)   2015-04-07 13:34:00
想不出为什么市府会自认为没有责任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15-04-07 13:36:00
问马英九啊
作者: mazmaitag56   2015-04-07 14:16:00
联合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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