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you2003 (Smelly Cat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柯P办公室窃听案 私装老鼠尾业者起诉
: 3.完整新闻内文:
: 柯P办公室窃听案 私装老鼠尾业者起诉
: 台北市长柯文哲去年竞选期间办公室遭人装设窃听器材案,台北地检署在调查 5
: 个月后,今天上午依涉犯背信、窃盗罪将偷偷装设窃听设备的业者林俊宏起诉,
: 至于一亨征信业者吴德义、柯 P 政策幕僚彭盛韶,则处分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的标准和逻辑何在?
柯P政策幕僚彭盛韶明明就谕令三万元交保,当事人拒保,他们就顺势无保请回!
然后今天索性直接给他不起诉处分!
生的死的,黑的白的都他们说了算是不是?可以这样整人?
想押人就押人,想交保就交保,想不起诉就不起诉,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