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解除监控1个月 又蒙面性侵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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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姓性侵惯犯才解除科技监控1个月,就蒙面性侵女同事。示意图
一名30岁刘姓性侵惯犯前年11月解除科技监控设备,隔月就因爱慕追求女同事不成,竟偷
偷复制女同事的钥匙,半夜侵入她租屋处,逼吞不明药丸、蒙眼性侵3次并强拍裸。台中
高分院痛批刘男才获假释不久又犯案,自我控制力显然不佳,今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10
月。
判决指出,刘男有多次性侵前科,前年5月才获准假释,同年11月8日解除科技监控设备,
竟于12月14日下午窃取他爱慕的加油站女同事租屋处钥匙,复制一把钥匙后,21日晚间11
点用毛巾蒙头闯入女同事租屋处,自行脱掉衣物,仅穿内裤、戴口罩躲在女同事家。
隔天凌晨12点30分被害女同事回家后,刘男从后用围巾掐住女脖子,硬塞2颗药丸逼女同
事吞下,见女同事转身吐掉药丸企图脱逃,立刻抓住她恫吓:“本来要钱,妳这样反抗,
直接上妳”、“再叫杀妳,我也会强奸妳,等妳上新闻,妳爸妈会难过。”
被害女子担心遭灭口,只好任刘男蒙眼性侵3次,并用女同事的手机强拍裸照,再将画面
传送到自己的手机,离去前还拿走女同事皮包内200元,企图让被害人误认他的目的是为
钱。
事后被害人报警,指控性侵犯的声音很像她的刘姓同事,警方透过监视器及刘男接收裸照
的手机号码,循线查出刘男犯案,一审依强制性交、强盗罪判刘男15年徒刑,上诉后台中
高分院认为刘男犯案目的只是性侵,并非强盗,今改依强制性交罪判他13年10 月徒刑。
(邓玉莹/台中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