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29日 中国时报 王正宁/台北报导
针对美河市案公文签名风暴,马总统昨出席104年儿童节“大手牵小手儿权齐步走”家家爱
跑活动后,面对询问公文上是否亲自签名时,马回头澄清,公文上面“是签名章,不是签
名。”
知情人士指出,该案在市府内签阶段,就是由副市长与秘书长以马市长官章的甲章与乙章
决行,不是由马本人决行。他强调,美河市案属分层负责,才会授权下属对外行文,并使
用市长签名章,其实马当时对详细内容的确并不了解。批评者可能对公务机关制作公文的
程序不了解,以为签名章就是亲自签名,才会有这样外行的乌龙批评。
他表示,“签名章”和“签名”不同之处,在于签名章是机关首长官章,代表政府机关,
盖签名章的人是掌管机关印信的官员,绝非市长本人;而签名则须由市长本人亲自为之,
由别人代签就可能构成伪造文书罪而无效。
媒体人黄暐瀚昨也在脸书发文,指公文分层负责“签名跟签名章完全不同”,台北市府市
政顾问洪智坤在其脸书留言说,市长签名章是加盖于对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经公文批
核程序后始得加盖。大家讨论的马英九签名章,属对外公文、契约使用之章戳,都需经内
部公文签办到市长同意后才能使用,“市长均负完全法律、行政责任”。
对于柯批马英九市长任内对美河市案“什么都不知道才是问题”,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表
示分层负责是政府机关推动工作基本原则,目的是提高效率,早已建立制度,柯文哲身为
台北市长,应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对。他说,“请柯市长记住昨天讲的话,日后可以检验”
。
陈以信表示,公务体系中,分层负责是必要制度,既非切割也不是推诿。周玉蔻昨在脸书
秀出6张马批示公文签名,指“铁证如山,还敢赖!”但周秀出的是大巨蛋公文,非美河市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9000323-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