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女大生裸拍告性侵 只因怕清凉照被家人看见
3.完整新闻内文:
林姓职业摄影师与女大学到摩铁拍裸照,却被控告涉嫌性侵害。(记者张勋腾摄)
〔记者张勋腾/苗栗报导〕
台中市38岁林姓摄影师透过脸书结识苗栗县一名女大学生,去年4月间相约到摩铁和林男
住处外拍,拍下许多三点全露照片,两度拍照后上床,后来因林男将她的清凉照PO上脸书
,控告林男涉嫌性侵害。苗栗检方调查发现两人外拍时,女大学生神情自若,还共吃消夜
,也未对外求援,林男今天获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林男为职业摄影师,前年透过FB脸书认识苗栗县19岁女大学生,去年4月间林
男驾车载她到苗栗县一家汽车旅馆拍个人写真,林男准备了很多套衣服,女大生选择了猫
装,拍下100多张三点全露照片。
拍完照后,就和女大生发生性行为,嘿咻后,女大生又换上性感服装,继续拍照,退房后
,两人吃完牛肉面,又到偏僻地点再拍上空裸照。
一周后两人又到林男台中市住处,分别在地下室和顶楼拍了裸照和洗澡相片,事后两人又
发生性关系,林男还将修好的照片传给女大生。后来因林男将她的清凉照PO上脸书,女大
生担心被家人看见,因而控告林男涉嫌性侵害。
林男否认有任何强制性侵及强拍裸照。女大生则坦承自愿签下肖像权同意书,指称因对方
持有其裸照,担心林男将照片散布,才会一再配合对方拍照及性行为。
苗栗检方勘验林男电脑,发现女大学生在镜头前摆姿势及微笑,拍摄过程神情自若,并无
任何不悦表情,而且事后事后在LINE的对话,就当天的情景,还有讨论,双方互动良好,
未见女大学生有遭强拍裸照及强制性交之言语,因而予以不起诉处分。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65996
5.备注:
这样算诬告了吧...意图使人受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