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y1103 (中山优文大大)》之铭言:
: 刚听到政府考虑修法强迫企业
: 分享一定比例的盈余
: 超傻眼 哪有资本市场这样玩的
: 难道这样没有违宪之虞吗
: 为啥么企业依法行政要被骂?
: 有无法律强者帮解答
您放心
现在的公司为了节税或作帐方便
都会投资子公司
假设母公司叫PTT
子公司叫TTP
母公司员工找外面的新鲜肝
子公司员工只有老板或老板的爹娘兄弟姐妹儿子女儿
只要把大部份营余靠作帐方式放在子公司
员工照样分不到啦!
实务上这ㄧ点都不难啊
我现在老板名下5间公司
员工加老板老板娘不过6人
老板老板娘身家好几亿
员工年新......有50万就偷笑了啊
最后补个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