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团占国有地5年就可买 蓝绿都提案
朝野各有版本的《宗教团体法》讨论多年,因故迟迟走不出立法院。民进党立委林淑芬今
(12)日指出,不论是蓝委或绿委提案的《宗教团体法》都主张,宗教团体占用国有非公
用土地5年以上,就可直接请国家让售给宗教团体,这个条文不公不义,却有多名立委支
持,令她感到不可思议。
政院也提处理要点 似为宗教团体量身订做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提案的《宗教团体法》版本第17条明订,“宗教团体于本法公布施行前
已继续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满五年者,得申请让售。前项不动产供宗教目的使用之土地,
得优先办理都前计画或使用地点变更登记。”
现任台中市长、前民进党立委林佳龙等人提案的《宗教团体法》版本第20条也明订,“宗
教法人于本法施行前已继续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从事宗教活动满五年者,得检具相关证明
文件,报经主管机关核转土地管理机关,依公产管理法规办理让售。”
林淑芬今在脸书PO出上述草案批评,更加码爆料,宗教团体占用的国有土地都在国有林地
上,不是非公用土地,无法适用上述2个版本的《宗教团体法》让售规定;而行政院农委
会,竟疑似为此量身订做一个《国有林地变更为非公用土地财产处理要点》,规定宗教寺
庙所在国有林地,可迳行变更为非公用。林淑芬说,该处理要点经她抗议后,已于今年1
月公告废除。
林淑芬:此事不分蓝绿 黄昭顺居功厥伟
林淑芬晚间接受壹电视《正晶限时批》电话访问谈论此事,主持人询问,究竟是哪些力量
、哪些人在刻意强渡关山?林淑芬回答,这件事不分蓝绿,但黄昭顺委员“居功厥伟”,
长年以来着墨在这一块,民进党立委也有人提案。林淑芬不解,这种不公不义的法案,怎
会有这么多人抢著连署当提案人?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林淑芬说,提案立委可能认为这是讨好宗教团体,可获得支持,还有很多委员本身就是基
督徒或佛教徒,可能想帮助自己所属的教派,但对人民来说,这个法案问题非常大。自由
时报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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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大家快去开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