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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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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届满 总统将提名4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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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马英九今天表示,司法院现任15位大法官中有4位将届满任期,必须对缺额进行提名
,并希望立法院能于本会期完成大法官同意权的行使。
“民国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审荐小组”第1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总统府召开,由小组召集
人副总统吴敦义主持,马总统出席致词并颁发聘书予所有小组委员。
总统致词时表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明定,“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由总
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现任的15位大法官中,林锡尧、池启明、蔡清游
及李震山等4位大法官于民国96年任命,今年9月30日将届满任期,因此,他必须针对这4
个缺额进行提名。
总统提到,大法官的职权除掌理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外,亦组成宪法法庭审理
总统、副总统之弹劾及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他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大法官
是宪法最主要的守护力量,倘政府机关间针对权限分际与实际运作发生重大政治争议问题
时,将可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
谈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总统表示,由于大法官的角色非常重要与特殊,因此,
以往被提名人的资格条件及审核过程均备受各界关注。
总统说,“司法院组织法”已于今年2月4日修正公布,其中,第4条就大法官法定资格要
件即做出相当程度的修正,明定大法官需来自审判、检察、律师、学术界,以及具有法学
素养的政界人士,且任何一款资格的大法官,其人数不得超过总名额的1/3。此次大法官
提名审荐小组亦将依据前揭原则进行选才,期广纳学术与实务界的优秀人才,进一步发挥
大法官职权功能。
总统也提到,他已于今年1月27日核定“民国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审荐小组设置要点”
,并敦请副总统担任审荐小组召集人,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提名适任的大法官
人选,并希望立法院能于本会期完成大法官同意权的行使,使新任大法官能顺利接任。
“民国104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审荐小组”,敦聘副总统吴敦义、前司法院长翁岳生、前
大法官吴庚、王和雄、徐璧湖、国立台湾大学教授刘宗荣及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
前检察长林玲玉等7人担任审荐小组委员,由副总统担任小组召集人,翁岳生为副召集人
,负责各项审荐事宜。
审荐小组为扩大选才,遴荐优秀适任大法官人选,会中决定除由总统府主动函请相关机关
、团体推荐外,并自2月25日起至3月13日止,公开接受各界推荐大法官人选,亦欢迎自我
推荐,而为求审荐程序公正超然,审荐小组委员一律不得提出推荐人选,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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