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回婆家”博士想休妻 法官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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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姓博士以妻子“过年不回婆家”、不煮饭给他吃等理由,诉请离婚且索讨543万财产;
士林地院法官认为,现代人过节观念改变,且秦男离家年余,判败诉。
今日出版的《联合报》报导,秦男任职台南市府与在公家单位担任副研究员的妻子结婚21
年,育有1子。秦男怨妻高傲,煮饭只煮她跟儿子,自己住家里却是外食族,为了“转移
心思”攻读博士,去年还搬离汐止住处。妻子向法官供称“我不想离婚”,丈夫想读博士
不敢进房打扰;虽然夫妻分房,但她从未“锁门”。儿子作证“妈妈过年没回阿嬷家,爸
爸也不去外婆家”,父母几无互动。
法官认为,“2年没一起过年”不代表情如薄冰,秦男自行搬家,就算婚姻生活“难以维
持”也是他自行决定,依法他不能诉请离婚,也不能要求妻子给付剩余财产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