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佛经之前,先让我来讲个故事。
指南宫在1990年间,因为基地侷促,曾经买下一块土地,想要盖地藏王宝殿,而且经过台
北市政府通过计画,核发建筑执照。然而,就在即将动工之际,北二高已经要开始兴建,
而且“据说”会通过地藏王宝殿的下方。
“据说”这种事情,自然作不得准,所以指南宫当时发文给交通部,希望可以厘清北二高
究竟会不会通过已经合法申请的建筑用地。而交通部的回函斩钉截铁的回复,绝无此事。
接到回函后,指南宫总算放心,开始依法进行环境评估影响,以及相关的整地作业。
政府,是值得信赖的,不是吗?
然而,2008年间,就当工程要开始进行时,猫空缆车的T16基座发生土石流的现象,这件
事情引起了指南宫方面的怀疑,在套图以后,工程师赫然发现,北二高隧道“似乎”经过
预定的工程用地。这件事情引起非常大的争议,因此指南宫再度发文请示交通部,北二高
究竟有没有经过工程预定用地?此时交通部的回复竟然是“有”,而且就是隧道经过地藏
王宝殿的主要用地。
这件事情让庙方不知所措,如此一来,所有的规划都要重新开始,而原本兴建主建物的资
金,当然付诸东流。毕竟公共安全的问题不能小觑,即使交通部信誓旦旦,在隧道上盖建
物,“并无疑虑”,但如果真的兴建以后,发生任何的公安危险,恐怕不是一纸保证可以
处理的。况且这样的“保证”,根本没有经过检测,意思是说,工程顾问社用“预估的方
式”保证没问题,当然可以继续盖,但是后果自负。
指南宫有合法的建筑执照,也可以装傻依法继续兴建,但是考量到公共安全,以及必须重
新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估,最后庙方在我们的建议下,决定不续建,成本自行处理,另外找
地方重新考量。
政府有没有因为他们的错误公文向指南宫道歉?没有。有没有补偿?没有。因为即便我们
希望政府把已经使用的土地征收或补偿(已经用了将近二十年),政府的答复,翻译以后
类似这样:“我用都用了,你既然被用这么久都没感觉,肯定没损害,那么你就继续让我
们用吧!”,这个案件,现在还在与政府诉讼中。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慈济的内湖园区。
不论释昭慧法师多么的为慈济抱屈,提出多少质疑,我只问一句话就好:
“让这块土地保留原貌,另外找地方,到底会有什么问题?”
慈济纵然有多少志业得完成,这也是功德随喜的事情。既然这块土地目前是保护区,就不
要继续往变更使用目的的方向走,而不是去说变更一切合法,或是说变更不会造成任何影
响,甚至说别人都有变更,为什么我们不能变更。强迫别人接受的好意,喜乐未成,憎恨
已生,不是吗?难道内湖这块地,就是风水宝地,没有在这里兴建大楼,慈济就不能风生
水起?
是的,慈济始终回避这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强行通过变更保留区,而必须留在这里做社
会福利事业使用?台湾有这么多可以合法使用的用地,作为社会福利事业之用,就是偏偏
要使用这块土地,原因在哪里?
《金刚经》上说:“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不能破“我执”,以为自
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一定要顺自己的意才好;而又不能破五蕴中“色、受、想、行、
识”之法的“法执”,那么如何能称得上是修道人?菩萨不就是要我们“我法双亡”吗?
掰惹未,伊斯兰国又没有要市长变更用地,众生平等,干麻要市长“有种”去羞辱伊斯兰
国的众生呢?《大智度论》有言:“口四业作众重罪。如是等种种因缘,堕頞浮陀地狱中
。”师父要记得唷!
阿弥陀佛。
吕秋远FB: http://ppt.cc/F-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