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适婚年龄,国立硕现在在外商上班,有稳定交往对象
我的对象在台北置产,有四十坪的老公寓和一台二十年的老车,爆肝设计师
有积蓄有存款,也不逃漏税
每个月除了固定捐款到家扶和其他弱势团体之外,也会不定期捐物资给育幼院
平常生活就是一起做家事,然后我煮菜准备便当,假日一起活动,互相孝顺对方的父母
想结婚啊,但政府说现在国家还不能接受同性婚姻,想结又不能结
我们都超过三十岁了,只是女友年纪比我大
本来想叫他先去冻卵,过几年我钱存够了,去精子银行挑精子,长相身高智商一应符合后
我当他的代理孕母再生小孩
结果前阵子细查法规,单身女性不能够拿自己的冻卵受精,
一定要已婚并存在婚姻关系中的女性才能这么做....
想结又不能结,想生又不能生,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