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600 ()》之铭言:
: ※ 引述《jerrylin (嘴砲无视)》之铭言:
: : 投票要过半这应该正常人都会认为不合理吧
: : 一万票选上 罢免居然要15万票
: 2012年
: 1 臧家宜 人民最大党 1,745 0.76%
: 2 黄珊珊 亲民党 亲民党 39,593 17.16%
: 3 李建昌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78,097 33.85%
: 4 蔡正元 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111,260 48.23%
: 11万票 不是 1万票
: 有11万人选他
: 至少要过半人罢免才能通过
: 很合理啊
: 不然6、7万人就可以罢免成功
: 不就等于 蓝的选上 光绿的支持者就可以罢免成功
: 或 绿的选上 光蓝的支持者就可以罢免成功
: 那选举是要选啥小?
你没弄清楚状况
内湖南港区总选举人数30万人
50%门槛是要有15万人出来投票
这个罢免案才有相对多数决的可能
但是台湾历来投票率约7成
也就是总票数约21万票
这个数字便能看出15万票的50%门槛有多不合理
蔡正元只得到近五成的选票
却要有超过七成的票数才能罢免他
反对罢免的人,只要不出来投票便行
就算有14.9万人出来投赞成票
另外6.1万人只要待在家里,罢免案就失败了
而且这个制度也导致出来投票的必定是支持罢免的人
如果有人在投票所监视,黑名单就会很丰富
根本违反确保投票保密进行的民主原则
反对的人不去投票比去投票强
这种设计当然是很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