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在外商当经理,月薪 90000,
因为从小时候,就和父母处的不好,
出社会工作后,
说借口说自己一个月要交房贷 45000,杂项支出,养车..等,
没办法存钱,
结果我父母 80 岁了,他也是一毛钱都没给他们,
可是家族中的长辈都站在我哥哥这一边,帮他说话,
我父母个性又软弱,怕上法院去告他,
但是,其实这已经构成遗弃罪了.
依照民法的规定,只要父母自己不能维持生活,原则上子女就有扶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子
女不履行扶养义务,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子女按月给付扶养费用;就算子女自己经
济状况不好,顶多也只能减轻扶养义务,但无法完全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