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讯妹控逼露奶 老板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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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03:07:53 联合报 记者欧阳良盈/高雄报导
37岁曹姓女子经营网络聊天室,她被控以广告企业社名义征才,实际上架设脱衣视讯网站找
未成年女子提供视讯服务。有视讯妹不满曹女逼她们露奶赚钱才有业绩,向警方检举,雄检
侦结认为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
检警指出,曹姓女子和简姓丈夫经营视讯网站,雇用10多名少女提供视讯服务,有受雇少女
向警方举报,指曹女夫妻在她们工作的视讯房内装监录器,监听和窃看她们工作时的情况,
且逼她们露奶冲业绩才有奖金,否则会严苛扣薪水。
警方指出,曹女经营的视讯聊天室以“敢脱敢玩”闯出名号,网友只要购买点数,就可从视
讯网站看见视讯女郎脱衣、裸露私处等画面。
曹姓女子表示自己只是提供平台供网友和少女聊天,每个小姐都在独立包厢内和客人视讯。
曹女表示,旗下小姐月薪2万2千元,全勤2万5千元,一个月休4天还有病假和事假,每天上
班七个半小时,自己没有用恐吓或胁迫方式强逼她们脱衣。
检举少女指控曹女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和妨害风化等罪,但检方侦查后认为警方提出的事证
并没有裸露等画面,且曹女有发薪水给旗下员工,雇主以薪资为诱因要求员工达成一定绩效
合理,员工如果不满可以另寻出路,不能因为雇主付的薪资比较少就认定雇主有加害员工的
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