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爱上妈妈男友 写情书“爱你不是两三天”还谎遭性侵
▲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倒追妈妈男友不成,指控遭到性侵。(示意图/翻摄自YouTube/
非本文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因为家庭复杂被送往安置中心,声称遭妈妈的陈姓男友2度性侵,
一次被开车载到南港展览馆附近“车震”,一次在北投捷运站前公园被摸胸、强吻。但士
林地检署调查时却听到少女供称,“陈男是我妈男友,也是我男友”,并找到少女写给陈
的情书,认定无强制性交情事,将全案不起诉。
检方调查,少女去年4月某日没准时回安置中心,在社工人员追问下,透露自己到北投捷
运站与陈男会面,而且遭到强制猥亵,还声称同年3月被载到南港展览馆附近,在车内被
强制性交,她虽抗拒,对方却回答“很想要”进而性侵得逞。
但陈男到案后辩称,这两次见面都是少女主动邀约,且两人只有聊天,没有性行为。检方
后来调查少女书信,看到她在给陈男的情书上写着“爱你不是两三天”、“一年多来我都
深爱你”,又没有在日记中写到关于性侵的记载,认定罪证不足,予陈男不起诉。
ETtoday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30/4608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