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百元性侵男童称性交易 遭起诉
2015年01月30日 19:23
黄筱珮
竹县高姓男子2012年间见到邻居11岁国小男童在公园玩耍,以100元为代价叫男童脱裤子
给他看,男童脱裤后,高男竟强行对男童肛交,导致男童疼痛不堪。事后男童跟就读国中
的哥哥说被邻居欺侮,屁股很痛,男童母亲得知怒而报警。高男到案后辩称是“性交易”
,但检方认为高男利用男童年幼无知加以性侵,依妨害性主罪嫌起诉。
检警调查,高姓男子2012年间在竹县头前溪河滨公园,见就读国5年级的邻居男童,要男
童脱裤给他看,他会付100元给男童当零用钱。男童脱裤后,高男进一步摸男童生殖器,
并强行肛交得逞,事后付100元。
高男回家后,跟就读国中的哥哥说“屁股很痛”,哥哥询问下,男童抽噎说被欺侮的过程
。男童母亲得知后怒而报警。
高男供称,他是与男童性交易,并非性侵,也有付钱。不过检方依据男童证词“脱裤时不
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之后才知道”,认为高男利用男童年幼无知加以性侵,虽然给钱,是
属于“封口”性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30004125-260402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