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鼓励加薪 朱立伦喊修法
3.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昨(28)日在中常会宣示,将修改公司法,让企业盈余优先分配员工。
并指示政策会和行政院各部会协调配套措施,提出国民党的政策,以提高员工薪资和福利
。
经济部长邓振中昨日表示,他支持企业有盈余就应该照顾员工,他最近会指示同仁放大格
局来找出鼓励企业加薪作法,“修改公司法不会是唯一的作法。”
针对目前立法院已有两位蓝委赖士葆、罗淑蕾提案修正公司法第235条,邓振中也盼,能
在照顾劳工与兼顾企业投资上,求取平衡。
依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应明定员工分配红利成数。赖士葆提案规定,章程应明订以
年度盈余一定比率,增加员工酬劳。罗淑蕾则提案规定,应于章程定明以当年度获利状况
定额或比率,分派作为员工酬劳,酬劳发行则以新股或现金为之,并应由董事会过半数同
意,报告股东会。
不过,有蓝委私下认为,现行公司法已有公司可自行分配盈余给员工的规定,例如公司法
237条规定,除法定盈余公积外,公司得以章程订定或股东会议决,另提特别盈余公积,
所以“要做早就可以做了”。
不愿具名的蓝委指出,修法可能的盲点是,如果公司没有盈余,员工也就没有红利。
他也担心,“如果公司亏钱,员工是否也要减薪?”如硬性规定公司须提拨一定比率盈余
分配员工,企业可能直接采低底薪制,不但没有盈余就没有加薪,“员工平常的薪水反而
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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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11/67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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