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完整新闻标题:
脸书附和批评 八岁童被议员告
3.完整新闻内文:
八岁康姓男童于九合一选举时,在亲友脸书发文留言“会有报应的”,女县议员谢芳纹认为暗指她,控告男童等五人妨害名誉;男童家人昨指谢女“好大的官威”,谢女则说有可能是大人假借小孩之名留言,不会撤告。
卅岁康女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在脸书发文,指某县议员乱造谣抹黑,“若妳没中,我肯定买箱鞭炮去服务处放,祝你高票落选…”。
其中王女、谢男及另名康女与康姓八岁男童都在下方留言,县议员谢芳纹看到后控告五人妨害名誉与违反选罢法,警询后函送法办。
康童家人近日收到检察官传票,通知二月九日出庭,男童昨由父亲与苗栗县关怀弱势慈善协会理事长翁宝桂陪同,开记者会要谢芳纹“放小朋友一马”。
康父说,发文者是他堂妹,因谢家人五年前选举时欠康家廿多万元,谢芳纹选后却极力切割,“翻脸不认人”;儿子有脸书帐号,看见大人留言,也说要留言,就由姊姊代笔“你会有报应的”,才打这几个字就告,太离谱。
“孩子是无辜的,只是听大人的想法而写,”翁宝桂说,他当时陪男童上警局作笔录,男童紧张又害怕,希望谢芳纹不要因大人选举恩怨“成了孩子一辈子阴影”
谢芳纹表示,批评内容明显针对她,当时她不晓得留言者年龄,所以才一并提告。但她也质疑,八岁男童为何能附和内容留言,“是否长辈假借小孩名义留言?”男童家人从未带孩子来致歉,却开记者会,其心可议,“为何我要撤告?”
苗栗地院少年法庭庭长李太正说,未满十二岁儿童触犯刑法,法庭调查后如查无实据或非行轻微,可裁定不付审理,责付家长管教。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71083
5.备注:
怎么看都是老爸要儿子顶罪炒新闻
现在网络乱留言很容易被告啊
FB随便刷一刷就看一个屁孩因为网络留言在跟别人道歉
http://goo.gl/N4xt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