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P认为往后警方监听要采登记制

楼主: title2002 (大叔)   2015-01-25 11:38:04
看了一下新闻 柯P要讲的应该是 警方跟检方问题
并非向法院声请监听票采登记制
现行刑事诉讼法 检察官才是侦查主体
警方办案要把资料交给检方审查后经过检方同意
才能向法院声请强制处分
这样会拖累了第一线警方办案效率
从国外例 不少都采双侦查主体 就是检方跟警方能独立办案
采登记制应该是向检方登记后 然后直接向法院声请处分书
大概可以节省审查时间 (监听 搜索折合起来时间上浪费不少)
不过要检方放弃审查 难度是颇高的 哈~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反对
: 前阵子才为了搞金平糖事件修通保法, 上冲下洗一番,
: 现在又要修回去是怎样。
: 这种违反人权的事, 反对。
: 重点不在警察先斩后奏比较快,
: 重点在国民党执政就是烂, 就是没效率。
: 要先消灭国民党。
: 柯p你累了吗, 弊案太多让脑袋转不过来了吗
: ※ 引述《RbJ (Novel)》之铭言:
: : 刚刚的颁奖记者会
: : 因为申请监听的过程很多,耗费在这个时间太久
: : 柯P认为以后能不能跟法务部协调,以后警方申请监听改为登记制
: : 先斩后奏,相关文件可以后来再补上,以便增加效率
作者: hosen (didi)   2015-01-25 11:43:00
这是走回头路好吗?以前监票只要跟检察官申请,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5-01-25 11:44:00
原PO啊 柯P是说先"斩"XX 你以为还让法官再刀下留人?
作者: LinDan (林丹)   2015-01-25 11:45:00
对啦 以后检察署都台北市政府附设的啦!
作者: jurists (kk)   2015-01-25 11:49:00
台湾警察的尊重法律的意识太低了搞双曾查主体是灾难明明他就是说登记就可以监听是要跳过法官不适要跳过检察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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