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新闻 柯P要讲的应该是 警方跟检方问题
并非向法院声请监听票采登记制
现行刑事诉讼法 检察官才是侦查主体
警方办案要把资料交给检方审查后经过检方同意
才能向法院声请强制处分
这样会拖累了第一线警方办案效率
从国外例 不少都采双侦查主体 就是检方跟警方能独立办案
采登记制应该是向检方登记后 然后直接向法院声请处分书
大概可以节省审查时间 (监听 搜索折合起来时间上浪费不少)
不过要检方放弃审查 难度是颇高的 哈~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反对
: 前阵子才为了搞金平糖事件修通保法, 上冲下洗一番,
: 现在又要修回去是怎样。
: 这种违反人权的事, 反对。
: 重点不在警察先斩后奏比较快,
: 重点在国民党执政就是烂, 就是没效率。
: 要先消灭国民党。
: 柯p你累了吗, 弊案太多让脑袋转不过来了吗
: ※ 引述《RbJ (Novel)》之铭言:
: : 刚刚的颁奖记者会
: : 因为申请监听的过程很多,耗费在这个时间太久
: : 柯P认为以后能不能跟法务部协调,以后警方申请监听改为登记制
: : 先斩后奏,相关文件可以后来再补上,以便增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