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nyurl.com/nfzcpw9
包庇酒驾 桃园2资深员警二审重判
2015-01-22 14:55:01 联合晚报 记者董介白/台北报导
桃园县一名吴姓警员在辖区内酒驾撞民宅,为了护短,派出所黄姓所长打电话给交通队的
范姓小队长,未将吴移送法办;案经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加重
改判两人各5年10月徒刑。
吴姓警员三年多前任职大溪分局南雅派出所,酒驾撞上民宅,辖区交通队员警到场后,发
现是“自家人”肇事,先将受伤的警员送到医院急救,然后呈报交通队范姓小队长,再由
范小队长告知派出所黄姓所长。
虽然黄姓所长知悉吴员涉犯酒驾,知法犯法,竟予以包庇,未送法办。当时桃园地检署因
为怀疑范姓小队长涉嫌他案,监听时意外查获这起案外案。
黄、范二人后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起诉,一审时,分别被判2年10月徒刑,全案
上诉二审。高院审理时,黄、范全盘否认犯案,辩称并未指示属下包庇同僚,但高院根据
电话监听记录,认定两人确实共谋包庇自家人。
高院合议庭审酌两人都是资深员警,本应该秉公处理同僚酒驾肇事案件,却私下包庇,损
害执法公正性,加上犯后不知悔改,撤销原判决,加重后改判两人各5年10月徒刑。全案
还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