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不服从 以行动捍卫役男人权、厘清冤案真相
人权,乃是近现代世界各国都蔚为重视之普世价值,联合国《国际人权法案》中提到,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应平等”。说明了其中“基本人权”是身为人类重要
且不可侵害、剥夺的一份权利,中华民国自称为一民主法治国家,理应重视且保障国民之
基本人权,马英九先生也曾公开声明,中华民国之司法判决得直接引用国际人权法案作为
立场之佐证,更显中华民国对于应维护公民人权的立场是赞同且坚定的。
然而,国军却如同被社会这股人权风潮忽视的阴暗角落,从最早的江国庆事件、六年前
的蔡学良事件、一直到前阵子的洪仲丘事件,以及军方对于318学运事件抱持偏颇态度,
禁止军人表达个人意见等等,这类事件一再的发生,便是显示国军对于陈腐思维所产生的
弊病不思检讨改进、各种军队规范对于基本人权的漠视、过时军中文化导致的军纪问题、
甚至是诸多打压军人公民权的作为,我认为是不符合于当今社会与民主人权思潮的。
流亡政府中华民国宪法138、139条明确指出军队国家化的原则,而德国著名军事学家包
狄辛将军(Wolf Graf von Baudissin)曾说:“军人乃是穿着军服的公民”,即认为军
人应如同一般公民,其基本权须受宪法保障,故我们基于上述理念,认为透过基本人权保
障的观念来重塑军人的地位且保障军人应有的权益是极其重要的,对此,我们要求行政院
及国防部应提出军人公民权的保障办法及草案并尽速交付院会立法,也应重启行政院军冤
申诉委员会,善尽此会应完成但未完成之任务,还给社会及军冤家属真相,更应大刀阔斧
的改革军中文化,建立“法治军队”的概念,使“军队国家化”、“军队民主化”能真正
的被落实在每个基层单位。
其实这一切只是出于一个简单的诉求:
保障军人人权,捍卫公民权利
重启军冤调查,揭露司法真相
也仅是出于一个明确的理由:
“军人乃穿着军服的公民”
国军旧有陋习规范违反人权,
公民改革建立民主法治军风。
身穿军服失人权,保家卫国为了谁?
我是军人,也是公民!
有鉴于当前政府 国防部对于军冤案重启调查和成立军冤会态度仍然消极, 并也刻意忽略
役男不服从行动联盟2014.12.27至国防部的陈情诉求,给予踢皮球式的回应
我们决定, 在国防部履行回复 "是否正式将两项陈情诉求( 重启军冤会, 重视役男基本
权利_废除国防法第六条) 送交议会" 这天
开始定期举行公民论坛,将邀请诸位军冤家属和曾经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役男上台发表感言
,也增加民众对此议题的讨论 希望能借此唤醒更多人的意识 !!
时间
第一场
2015/1/24
13:00~18:00
地点 台北车站南2门外
第二场
2015/1/25
13:00~18:00
地点 西门捷运站1号出口外广场
联络人
雅伊萨
0956091766
请有空的朋友们一同参与
国家民主,
军人自主!!
撕毁国防布
真相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