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小保全与国中生操场嘿咻 判缓刑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市某国小40岁李姓警卫保全,认识小六女学生,并在她就
读国一成为男女朋友后,涉嫌多次将她带到国小操场凉亭等处性侵,高雄地院审酌两造
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五年,并提供二百小时义务劳务和
接受法治教育五场。
据了解,100年间,李男因接送小孩上、下学,认识当时就读国小六年级的被害人,交往
2年后成为男女朋友。李并于101年7月至102年6月间担任该国小大门警卫保全工作。
102年4至5月间,李于周末晚上7点多,4次将已就读国中一年级被害人,带到国小操场旁
凉亭,及另在其座车内共涉嫌性侵5次,后来被学校辅导室发觉报警,警方依妨害性自主
等罪移送。
101年9月和隔年2月间,李分别申请2支手机门号,让被害人使用,方便2人联络感情。李
嫌坦承犯行,并坚称是恋人,事发后还到女方家里,表示愿意照顾她一辈子,法院审酌
两造达成和解,因此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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