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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税之2
一位有钱人
汇了1000万元
给在国外念书的儿子
国税局依赠与税的SOP
要这位有钱人
证明这1000万元不是赠与
结果只能证明
其中400万元是
他儿子的学费和生活费
另外的600万元
不能算“借钱”
应依SOP课税
这位有钱人是个好公民
知道税法SOP
既然这样规定
就依法补税
这位有钱人经营企业
也很成功
在社会也很有影响力
但并没呛国税局
“叫够大的人来讲”
“为什么没去查别人”
“拿钱给儿子为什么要借据”
这位企业家的态度
值得柯大人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