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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2015/01/08/55602.html
赖清德不进议会 陈威仁指已违法
因台南市议会陷入贿选疑云,台南市长赖清德日前宣布,在司法厘清案情前,将不进议会
。内政部长陈威仁今(8)日则在立法院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地方首长有提施政报告、备
询义务,赖清德已违法。
赖清德6日宣布,在司法未厘清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的贿选疑虑前,不会进入议会;若
李最后无罪,他也会负责。
不过,陈威仁上午在立法院受访指出,根据《地方制度法》的规定,地方首长必须依法到
议会报告、备询,若赖清德不进议会,那就是违法。
《地方制度法》规定,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
,直辖市长、县(市)长、乡(镇、市)长应提出施政报告。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
、乡(镇、市)民代表于议会、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有向前项各该首长或单位主管,就
其主管业务质询之权。
议长涉司法案件不是应该先停职哦,对政务官的要求真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