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合一’争议懒人包
前晚正晶限时批看到洁民在讲两税合一、溯及既往的事情,因为还搞
不太清楚状况,就看了下大家对财政健全、富人税、两税合一及对吴
秉叡立委的讨论,这个议题真的很复杂,就把这看到的新闻、影片等
等等资料稍作整理了一下,希望帮大家一起搞懂这个议题
财政健全、富人税是啥?
财政健全:
水母上任后花钱如流水,大笔举债(马3年就可欠1.65兆,扁8年才欠
1.45兆),举债空间剩下不到3000亿元,无法靠融资或发行公债来补
资金缺口,所以去年3月推出控管举债、调整支出、增加收入(加税)
的财政健全方案,因为欠钱欠太大,所以立委诸公只花2个月就让这
个案子在5月三读通过(包含富人税跟两税合一等法案都已通过了)。
=>有没有发现问题,不是5月明明就过了,蛆媒怎么会在12月说立
委要挡案,恐怕又是政治算计的假议题。
富人税:
简单来说就是对“国内”+“帐上”+“看得到”钱的有钱人课税,
针对于年所得净额超过千万元者,综所税新增45%税率,希望国内
”9,500名”高所得者多缴点钱。但另外真的超级有钱,钱都放在开
曼群岛这些避税天堂的的人根本不痛不痒,财政部2013年要通过抓这
些超有钱人的肥咖条款,却被国民党硬生生挡下来到现在,所以2.0
用要求别人监督民进党的障眼法议题,让大家忽略他们自己正在挡
抓富人的法案!!
那倒底什么是两税合一?
民国87年财政部为了让企业不要靠举债扩厂跟经营(举债可以节税)
,因为举债过高遇到金融风暴时企业会倒一片,所以鼓励将税后盈余
用来投资跟经营而不是分掉,就订了一个法案让企业缴了17%"营所税"
后额外再缴10%"营所税"就可以不把盈余分掉,这样就能用这些盈余去
经营而不是向银行借钱(平均公司负债比由150%降至50%)。另外一种
讲法是因为企业本来就不分配盈余给股东,导致财政部根本收不到股
东股利的所得税,所以要求企业你不分配可以但你得额外先预缴10%营
所税给我,你之后分配给股东再来全额抵扣"股东的所得税"。
(财政部自己87年的相关说明也都自己说了这是预缴所得税的性质,
所以未来股东才可以扣抵掉,避免重复课税)
假设公司税后盈余为100元,要保留盈余就得预缴10%即10元给国家,
股东们另外取得未来可以在这10元的额度内扣抵的权利,就避免了国
家扒人民两层皮,也让国家收到渴望很久的税收、企业体质变好躲过
了后面几年的金融风暴,让企业不需要靠政府纾困度日。
如果想知道更清楚两税合一到底在讲啥,建议看12/26财经火线论坛
影片,前财政部长颜庆章、台大魏启林教授跟吴秉叡立委都讲得很
清楚。
12/26财经火线论坛影片:
http://youtu.be/x1Q0R3VsX6Y?list=PLf2VRok0uRO2uxfbZsZaMgMjXLT5eIuVo
那现在究竟在争议什么?
民国87年时法律没讲这种全额扣抵的权利可以保留几年,所以依法就
是可以一直保留下去,公司、股东们自87年到现在16年来都相信政府
照这个做法在做,这种抵扣权利就成了相信政府的信赖保护利益,政
府必须维护这种信赖保护、保护相信政府的人,不然会变成不相信法
律、不相信台湾政府的人才是聪明人、得利者。
但去年5月通过的新版两税合一法案,把这种完全扣抵的权利减成一半
,OK~国家欠钱多扒一点无可厚非,立委诸公也都同意了认为之后未来
预缴10%只能扣抵一半,只要法律明文让民众“事先”得知都算合宪,
但抢钱抢到失心疯的财政部却没明说他们玩弄文字让法案其实溯及了
87年到102年这16年所有因为预缴税款取得的抵扣权利。也就是说民国
87年到到102年‘相信政府’预缴10%的人,他们的股东原本可以全额
扣抵,却被103年的法律规定无法在半年内分完的人….呵呵你的权利
全部被我减半了!理由是老子我缺钱,拿点钱来花花不行喔!以前白
纸黑字写啥都是屁,我现在说的才算数!这16年要被骗是你蠢!总之
我财政部就是要从你人民身上要$$$
以台大魏启林教授的举例来说:
A公司负责人跟股东们响应政府政策,相信让政府预先扣10%预款,反正
未来可以扣抵,然后把这笔盈余留在企业里继续发展,使企业可以茁壮
、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员工薪资,结果到现在103年了政府却突袭说你
这16年乖乖缴的钱不能全部扣抵囉,谁叫你傻要相信我呢!
B公司负责人则不相信政府,因为这个政府朝令夕改每天都在变动政策,
盈余直接分配扣抵就好了,今天分配今天扣抵光了就不会有后续的问题
,到103年政府突袭的时候,B公司就可以说:“果然这政府说的画没半
点可信,好险!我没有相信这个骗子政府”
法律的安定性就是不准政府朝令夕改,不准政府欺负相信国家的善良老
百姓,A公司相信政府做了这样的保留却无法面对广大的股民,而不信
政府的B公司反就一边笑A太正直一边庆幸不相信政府是对的!
你觉得跟你无关吗?
啊~大家可能不觉得与你有关,但你知道那个可以扣抵税金的“股东”
是谁吗?是包含上市上柜、合伙等等的所有公司跟中小企业的所有大小
股民,那你知道人数有多少人吗?我国股民人数可是将近一千万人啊!
所以这个法案不是杀财团、富人,而是坑杀你我身边这将近‘一千万人
’的股民啊!挖操!
蛆报:富人股利加税案 绿要翻盘
=>怎么不讲这是“一千万人”的加税案,怎么不敢讲杀的不是富人是
平民百姓
一样如果想知道更清楚两税合一到底在讲啥,再次建议看一下12/26财经
火线论坛影片,前财政部长颜庆章、台大魏启林教授跟吴秉叡立委都讲
得很清楚。
12/26财经火线论坛影片:
http://youtu.be/x1Q0R3VsX6Y?list=PLf2VRok0uRO2uxfbZsZaMgMjXLT5eIuV
争议跟吴秉叡立委有啥关系?
吴秉叡立委是学法律出生,以前也当过法官,论述的逻辑跟中肯度都算是
乡民公认的,蛆媒头版“富人股利加税案 绿要翻盘”跟2.0要大家监督民
进党都是在说吴立委提出的"溯及既往"问题就是要挡富人税、要让财团加
税翻案,新闻刚出来大家也都不相信吴立委怎么可能会挡富人税的法案,
后来在12月25日正晶限时批节目里解清楚释让大家知道始末,解释的重点:
1.5月法案就过了,没有挡
2.发现溯及既往的问题,召开公听会找企业、学者来讨论
3.公听会讨论“有没有溯及既往,怎么解决才能收到税又维持法律安定”
12/25正晶限时批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Zu2K3w4s_M
hbman的逐字稿: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9644344.A.D1B.html
目前看来这两税合一可能存在的问题:
1. 这个法案若确实有溯及既往遭大法官宣告违宪,那会使这个法案自始
无效,自现在起到宣告违宪前收走的税金都得重新计算跟处理。
2. 你只给半年的时间分配16年累积的盈余股利,我如果是企业跟股东明
知分配不完,那干脆要求你企业就不要分配了,把钱留着继续扩大营
运,我也不要这些股利了,等你股票更有价值时我卖掉就好,结果忙
了这么久财政部还是没收到这笔所得税
所以公听会时讨论是否要订一个5年的缓冲期,如果是分配过去16年的部分
就能享有全额扣抵,但新的盈余仍然只能扣抵一半,让企业知道如果要
分配这16年的股利他有5年的时间可以去变现跟配置,也提高了去分配的诱
因才能让这笔股利真的分出去,让财政部真的收到这些股东们的所得税,
也变免了溯及既往造成的违宪问题。目的就是一方面让政府收到钱了,一
方面也维护了宪法的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