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来应征职位,法律规定薪资,工作保障,
结果发现太爽,来的人数远远超过需要的人,
身为老板,自然会觉得应该把薪资开低一点反正一堆人排队等著做.
可是偏偏法律规定不行.
那就只好在工作上多要求一点,难道这样错了吗?
大家会愿意从口袋里掏钱出来
然后透过"考试"让某些人可以拿走这些钱
无非是觉得
1.自己有朝一日也有机会占些便宜.
2.缺乏自己是公民的意识,觉得老百姓掏钱给政府随便花是天经地义.
事实上可以全国公务员减薪10%,退休金砍半,
多出来的钱以减税的方式回馈给人民.
而且还是一样有人排队等著做,不用担心没人.
事实上在民国八X年那种经济起飞的年代,
公务员平均录取率也没过20%.
公务员是不是尸位素餐的米虫并非重点,
重点是在法律规定的薪资之下劳动供给远远大过需求
所以纳税人其实花了很多原本不必要的钱在维持政府既定的机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