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这是真的,中选会准备立正站好了。
首先,奶袭小熊退选了,我想新北市某人应该大大松一口气,
某人之前因为违反选罢法被判刑七月,褫夺公权二年,
结果判刑确定后...这人跑到对岸去,故意让【行刑权】罹于时效,
但是【宣告之罪刑】仍然存在!
意思是什么?
依照选罢法26条第3、4款,和第121项第1项等明文规定。
这个人根本不可能参选!
那,为什么他可以登记参选?而且还当选了?
当然有深不可测的后台啊啊!
(他这次参选是无党籍,不过...先看以下的图吧。
http://ppt.cc/~pUY
http://ppt.cc/osE7
据说已经有记者收到采访通知,明天有立委会开记者会公开,
让我们继续看下去...
闲闲没事可以google大神一下,这人在淡水板之前就有讨论过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