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来鸿:同志婚姻合法长路漫漫

楼主: aquarian ( ながお ひろし)   2014-12-26 10:45:59
※ 引述《thouloveme (赫赫)》之铭言:
: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社会上对于同性婚姻仍有诸多歧见与争议,不宜
: 贸然修法,否则恐造成社会对立。
服贸也是诸多争议,影响甚大,为何要强行通过呢?
反观同性婚姻,两个相爱的人结婚到底是会影响了谁?
为什么同性恋结婚要经过异性恋多数决同意?
: 陈明堂并且举出四大理由,坚持反对的立场。他说,同性婚姻有违亲属人伦观念
: 、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影响身分继承的顺位、须配合修正法令甚
: 多,所以不宜贸然纳入《民法》规范。
四大理由:
1.有违亲属人伦观念
同性恋结婚之后你的爸爸就不是爸爸,你的妈妈就不是妈妈?
除非你爸爸跑去跟别人家的叔叔结婚
或是你妈妈嫁给别人家的阿姨
否则你爸爸永远都还是你爸爸啊
你的妈妈仍是你的妈妈啊
退一万步想好了
就算你爸爸真的跑去跟别人家的叔叔结婚
那你也只是多了一个爸爸
或是叫他叔叔也没什么不可以
这到底是违了什么亲属人伦观念?
2.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
所以请废除目前的收养制度以免违反亲子关系的血统真实认定原则
(怎么举这个理由.....你是认真的?)
3.影响身分继承的顺位
这影响真的满大的
同性伴侣法律上是陌生人,完全没有继承权
这对相知相守一辈子的同性伴侣实在太不公平了
所以应该要赶快通过同性婚姻还给他们基本的权益
(没想到你还举了一个支持同性婚姻的例子啊~~ 真想不透你!!)
4.须配合修正法令甚多
任何修宪修法都有这样的问题
难道我们就因此不修宪修法了?
那我们百姓缴税养这些立法委员干嘛用的?
硬凑字数也不是这样子的吧
(退回重写!!)
作者: h70575 (豆乳)   2014-12-26 11:37:00
作者: gn01838335 (寂静的生存者)   2014-12-26 12:10:00
不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