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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公听会火花四射 学者针锋相对
【中央社╱台北25日电】
2014.12.25 12:30 pm
新电价公式公听会火花四射,由立委回任教授的许忠信表示,台电是独占事业垄断市场,
不应该有利润;但国策会研究员黄士修批评许忠信只懂经济学皮毛,台电不是政府机关。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午召开新电价费率计算公式公听会,邀请经济部长邓振中、台电公司
董事长黄重球率相关主管及多位学者专家与会。
前台联立委、现任成功大学法律系教授许忠信指出,台电是国内电力供应独占的国营事业
,不应该有利润,否则就是“与民争利”。
他说,公式中的“合理利润”是名词滥用,台电全国只有一家,找不到其他发电公司,没
有客观标准,并无法认定合理利润,根本是主观利润,而且违法。
许忠信进一步解释,台湾租税是法定主义,台电电价虽不是名目税金,是一种变相税金,
如又有合理利润,就会造成台电盈余变成税入,却没有法源法定,以致人民负担增加。
同时,台电因有盈余,考成及绩效可以达到最高标准,对人民不公平,因此要求“合理利
润”是“站不住脚”。
他赞成新的电价公式,但合理利润项目应改为“累亏摊提”,分5至10年打平亏损,未来
如累亏弭平后就不能再计入,将利润分享全民,调降电价。
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研究员黄士修则表示,台湾现况很扭曲,很多人都说台电是垄断事业
市场,有得到很多利益是“错”的,因此台电背负长年以来的冻涨电价政策负担,以致亏
损,但绩效是世界名列前矛,甚至是表现强到“变态”。
他说,德国电业自由竞争结果,每度电高达新台币11至12元,德国是用电价补贴税金,台
湾却是以税金补贴电价,根本是“完全相反”,如支持电业市场自由化,就应该要求台电
反映合理电价。
黄士修认为,如主张国营企业不应有利润,可能是搞错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业的差别,台电
公司就不应该存在,直接改制为“国家电力局”即可,但他个人不能接受。
他反问说,大学学者和经济部员工都可以有年终奖金,为何台电不能有;很多有心人士一
直挑起人民和台电间的对立,不知是何居心。
【2014/12/25 中央社】@ http://udn.com/
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