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iRiT (戴尔特)》之铭言:
: 我觉得很多人误会一件事
: 逻辑问题
: 今天是说 若开放了同性恋合法 那其他人兽交 近亲也应该开放
: 不是说两者之间有无关连
: 而是拟开放同性恋结婚合法的立足点在哪?
: 单纯就一句妨碍到谁?
: 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这样吗
: 那如果这样人兽交为何不可 请问是碍到谁
: 在家吸大麻又有何不可 香菸危害到人还比大麻多咧
: 怎禁大麻不禁菸?
: 那可以跟14岁小女生打砲吗?古代14岁就结婚了耶 为什么不行
: 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跟国中屁孩有什么两样
: 那你说同志有人权 有结婚权利
: 那为何近亲没有结婚的权利?
: 立足点在哪?
: 那今天是同性恋又是近亲呢 这样可以吗?
: 我觉得很多人没定义好就开砲
: 真得很搞笑
: 至少千百万年来 大自然的运作就是同种的异性交配产下可以繁殖后代的下一代
: 不要说我歧视 我只是把大自然运行的法则讲出来
: 不要跳针说 谁说在一起一定要生小孩
: 那如果全世界同性恋组成一个国家(如果真的有地方有空间允许)
: 那这国家岂不是灭亡
: 不要说同志拉
: 近年来越来越多夫妻不生小孩
: 人口老年化速度加快
: 老年人口台湾应该排名第二了吧
: 未来扶养比会很惊人
: 每个年轻人的平均负担更大 不仅要赚钱养活自己 还要照顾老年人口
: 不生小孩不是罪 但是社会未来自己扛或让下一辈扛这样真的好吗
: 如果没差政府就不会鼓励生育了
: 后面题外话 反正同志结不结婚也不会生小孩 不是重点
先说结论
同性恋结婚我现在不支持
但是我支持他们拥有一些婚姻关系该有的权利
什么意思呢?
同性恋团体常说另一半如果有医疗切结书的文件要签
但是因为是同性恋所以无法帮另外一半签
这个部分就是我所谓的婚姻关系该有的权利
这种类似的权利我觉得是没关系的
搞不好小鲁之后一直孤单一人
但是我有个好麻吉
只要我同意的话也可以让他帮我签切结书
这样的权利开放我觉得是OK的
(这边就先不讨论法律漏洞的问题)
现在不支持同性恋结婚的理由有多种层面
但是前面的那篇已经说过了我就不再多说
不过同性恋为什么要这么执著婚姻这件事呢?
难道一定要结婚才能证明你们之间的爱情?
如果你们只是想征求一些婚姻关系能拥有的权利
那我觉得不一定要从修改民法的婚姻关系那一块下手
而是可以针对你们想要求的权利
例:切结书的签署不一定要由有血缘关系的人签
遗产继承法律的修改…等等
收养小孩的话
反正只要你愿意
印象中只要条件许可
单身的人也能收养小孩
那就这样做就好啦
比方说A同性恋收养一个小孩
然后要他的小孩叫他的另一半为干爹
这样问题不就解了?
有时硬来不一定会有比较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