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ii7871 (扩音器)》之铭言:
: 婚姻平权议题总是在本版争论不休,正反双方也是各自有拥护者。姑且不论价值观的对与
: 错,本鲁到现在从来没有看过什么反同婚的论点能够自圆其说,套用某种现况之后总会自
: 打脸或是对于同性婚造成的社会现象说出个不好的理由。
: 好想当个反骨的潮潮反反反同性婚姻都不行,哭哭。
: 有没有这方面的论点可以告诉小鲁弟让我炫炮一下?
因为一堆人漠视或不去了解分析在自己心中知道的真正事实
关于婚姻有很多东西是没写在法律中的却一直只会拿法律写的东西来辩
有两项关于婚姻的概念是存在于社会道德中的
1.男女不应发生婚前性行为未婚生子
2.若违反造成怀孕没其他原因必须要奉子成婚
这代表什么?责任!新生命需要父母
这也是为何对夫妻吵离婚我们会要劝合不劝离,大人分开会伤害到孩子
婚姻制度实际上是男女互相限制自由履行其对共同孩子家庭的责任义务与权益
结婚行为、仪式实际是夫妻向社会要求取得他们成家生育并教养子女的许可认可授权
授权权利可以给予可能执行它并最后成功的一般家庭夫妻,如同你的父母
授权权利可以给予可能执行它结果却不幸失败的不孕症夫妻
授权权利可以给予可能执行它但却选择暂时或将来都不会去执行的顶客族夫妻
但是婚姻中成家生育和教养子女的授权
无法"再"给予已由经验及知识确定去执行它会造成优生学小孩健康问题的近亲夫妻
无法给予心智未成熟不该去执行它的未成年孩童夫妻
无法给予本来就根本不具执行可能的跨种族人兽、性别同性、或独身者自己
至于一夫多妻、一妻多夫过去或现在部分国家本来就是允许的
但我们国家的社会知道那会造成男女的不公平并且产生家庭中地位的竞争
给予此授权权利并不良好可行才决定禁止
这些就是现况法律中婚姻之所以规定一男一女的全部含意
接着写在婚姻之后的章节父母子女因此也就使用婚生规定的原因
另外道德上关于婚姻有一项是有被直接写进法律的
那就是通奸罪,可是居然没有人去看到提案支持的主要立委居然是想把它废除的
外遇离婚会造成家庭破碎,危害的又是谁?大部分是单亲家长及由他所扶养的孩子
对孩子,第三个生命的责任义务承担才是婚姻制度的重点
夫妻的财产共有节税、离婚需要赡养费、死亡的遗产分配等等其实是由此而来
可惜支持方的很多立论却都是伸张他个人的自由、人权,没有其他原因
仔细去想想真正的婚姻定义同性关系他们可能取得的了吗?
就算硬扯领养、借种代孕、人工生殖用来做为工具
让同性他们满足心理模仿出社会对家庭的定义也可以?都能当做权益?
这些事情除了心智未成熟自己都还是孩子的孩子以外
近亲、跨物种、独身,只要他们的经济能力足够,难道也可以视为人权权益去授予吗?
当然不是
人对承载他们自己未来的新生命、孩子下一代有的是责任不是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