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qqq0103: 台电赶快处理六千亿的高价购电合约 12/18 18:27
购电相关资讯揭露如下: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民营电厂卖电给台电的价钱平均高于台电自己发电的成本。
http://www.taipower.com.tw/UpFile/_userfiles/profit4.jpg
注:售电成本高于发电成本,是因为并不是发出来的每一度电都能卖钱。有部份的电要
用来趋动发电厂内的机具,有部份的电在线路输送上会损失掉。
台电总经理对“民营电厂”议题的回应:
向IPP购电均有合约,价格也是合约条件中的一项,要修订需双方合议。台电在96年发现
IPP业者的利润较高后,也多次向政府反映,期间除请教法律顾问外,并多次由经济部、
能源局协助调处,惟就法律面来看,似有一定难度。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04370.aspx#.UhGNItL7D3s
所以,如果民营电厂同意降价,才能避免“可能会拖很久最后还是可能败诉”的法律战。
这个议题上,需要群众力量给民营电厂、台电、政府压力。
目前只有“官股也有投资的”民营电厂协商比较有进度: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_info/images/page2/achievement-16.png
私人财团投资的民营电厂,态度比较强硬: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_info/new_info-a33.aspx?LinkID=3
能源管理法第10条,让民营电厂可以合法强奸台电,台电如果要拒绝被强奸,还要准备正
当理由,并报请中央主管机关,请示是否准许不被强奸。
所以在批评民营电厂肥猫时,请顺便批评这条让民营电厂肥猫合法的法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30002
不过,也有立委对这部法律提出质疑:
http://www.ly.gov.tw/saveAs.action?id=22&fileName=200704021613470.pdf
提出质疑的立委们建议在能源管理法第10条加的那几句话,到现在都还没修到法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