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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小姊妹免死再杀人妻 心魔杀手又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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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男曾当庭呛法官,如果判他死刑,就叫母亲不要赔偿被害人。资料照片
2014年12月18日11:30
新北市“心魔杀手”陈男11年前杀害2名无辜年幼女童,因他患有精神疾病,被轻判6年出
狱后,4年前又持球棒打死1名少妇,一、二审均依杀人罪被重判死刑,经最高法院发回,
高等法院更一审今上午改判陈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还可上诉。
32岁陈男(在押)2003年在板桥杀害2名才10岁与9岁的刘姓小姊妹,因被鉴定犯案时受精
神疾病影响造成精神耗弱,从无期徒刑改判12年定谳,后碰到2007年减刑条例,陈男符合
自首条件必减,又减刑为6年,但2010年10月仍于前案假释期间,陈男登报征求槟榔西施
,将前来应征的27岁林姓少妇用球棒活活打死,以棉被裹尸藏在屋里。
陈男被起诉求处极刑,一、二审都重判死刑,陈男上诉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一审委托
台大医院鉴定陈男精神状况,认为陈男犯案时并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情形,“具有接受
审判与死刑的能力”,且再犯机率很高、几无教化矫治可能。
陈男出庭陈述语调几乎都慢条斯理,他爆料原本不承认犯下2女童命案,怪母亲擅自赔偿
对方,他不得不认罪,若更一审仍判死刑,已叫母亲不用赔偿被害人。审判长于本案最后
一次开庭时,盯着陈男说:“没听到你有一言半语对被害人的歉意,毕竟是一条人命,怎
能一毛钱都不赔?更怎能用自己对法律的愤恨不平,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陈男淡定说:“我是很想道歉,但是我没有脸面对他们,我想他们也不会原谅我,可是在
这里,我还是要表达最深沉的道歉。”被问到希望法院怎样判,陈男依旧慢条斯理说:“
我知道毕竟我的刑期会影响社会对司法的观感,啊(长叹一声),对被害人家属,我还是感
到非常抱歉,法官怎么判,我都没意见。”
林妇丈夫蔡男上次出庭旁听后,在庭外痛骂陈男“开庭心不在焉,一付事不关己模样”,
并指法律只关心被告人权,被害人与家属的人权看来不重要,“但是判他(陈男)极刑,
不应该吗?”(黄哲民/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