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姜翔、杨明怡/台北报导〕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本名刘依函)因壹周刊“钓
鱼偷拍”事件沉寂1周后,昨发表7千字自白书,详述事发当时自己被牵线女子“小娴”留在
房间时“感觉不对劲,全身寒毛炸束,但仍强坐镇静”,也承认受金钱诱惑“十万对我的诱
惑实在太大了”,文末刘乔安对于疑涉主导偷拍的壹周刊、“小娴”及“香港大哥”扬言提
告到底。
刘乔安在自白书中说明,与前夫生下1女后离婚,后与北市信义区夜店庄姓股东交往6年后分
手,改与陈姓前男友交往,并因此与庄男交恶,与陈男共同经营的酒庄生意遭到打压,经济
陷入困境;她说,经营的餐酒馆自今年8月底关门后,除零星兜售酒类外“没有一毛收入”
。
镜头前换裤 香港大哥要求的
刘乔安详述遭偷拍经过,表示被“小娴”单独留在房间虽然觉得错愕,“但我不得不承认‘
十万’对我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对于聊天时的说法,刘解释:“认识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本
来就很敢讲,也很爱开黄腔,以我的尺度来说那不算什么…画面经过剪接后,似乎像是我很
努力推销自己的身体。”
有关“出国10万台湾7万”之说,她说“是想快点抽身。我已经确定自己是被设计了。不过
当时没想到对方会是记者”,至于在镜头前换裤子,是因为“香港大哥”主动要求,自己“
实在是太害怕了,脑袋一片空白,只好照做”。
刘扬言告到底 壹周刊:接获爆料进行查证
刘乔安表示,“这次,我一定告到底!告壹周刊、告小娴姐姐、告香港大哥、告偷拍设计我
的所有人!新闻不该被制造”。记者昨晚致电刘乔安,由自称刘乔安友人的女子Cindy接电
话,她说已跟律师咨询过,刘乔安准备提出告诉。
壹传媒法务经理叶锡波稍晚公开表示,“壹周刊”接获爆料才进行查证,至于查证及报导方
式是否涉及设计、妨害秘密,法界有不同见解,若刘乔安提告,“壹周刊”会把当时拍摄的
影片等事证提供法院,证明报导经过合理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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