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动,就针对新的工会法第七条订定适当的罚则即可。
目前在劳工相关的法律。没有罚则的法,就等于是无用的法。
(很多有罚则的都不一定确实执行了)
工会法第六条:
企业工会:结合同一厂场、同一事业单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与
从属关系之企业,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内
之劳工,所组织之工会。
工会法第七条:
依前条第一项第一款组织之企业工会,其劳工‘应’加入工会。
有吗?这条有落实吗?有在私人企业上班的,你们公司有工会可以加入吗?
哦~是劳工自己不愿意成立工会的。那‘应’这字是订假的吗?
: 那你是想要修劳基法的哪个部份 愿闻其详
: 事实上国民党一直想要修劳基法
: 就是把基本工资限缩甚至废掉
: “动劳基法”有对劳工有利的动、有对资方有利的动
: 请问你是要民进党动哪个方面呢?
:
作者:
hcbr (hcbr)
2014-11-30 22:43:00没罚则...
作者: NoOneThere (没有人在这里) 2014-11-30 22:43:00
其实要改的真得很多, 劳基法里也不少是直接给主管机关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4-11-30 22:43:00第七条很微妙 当初dpp执政的时候想通过 kmt想杯葛
作者: s6525480 2014-11-30 22:46:00
还有白痴回是哪条要修咧
作者:
hcbr (hcbr)
2014-11-30 22:46:00现有条文罚的都轻,缴罚金比付薪水还赚,谁还付薪水?
作者: s6525480 2014-11-30 22:47:00
那种回应跟马英九反问卖台卖几银同等级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11-30 22:49:00可是台湾的公会感觉就是缴钱去吃饭或游览,或给候选人拜票的
作者:
TheDark (哈比)
2014-11-30 22:51:00楼上你会这样认为就代表工会该有的功能没有出来所以才需要改革。
作者:
BOBYCHEN (转吧!!七彩霓虹灯)
2014-11-30 23:35:00三楼..绿执政蓝过半很容易杯葛 蓝执政仍过半绿很难杯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