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oneme01 (加油)》之铭言:
: 这群收费员真的日子过不下去吗............
: 四处环岛之旅 orz
: 我每天都在挣扎60元~80元的便当
: ㄚ你们这样跑真的活不下去喔?????? 这些日子的车钱 应该可以吃一个月了吧= =
: 再来 不要再闹了好吗
: 约聘就是约聘 根本不可能为你们几个扶正
: 此例一开 全岛大乱 政府又不是傻了
: 更何况.......你们到底是哪来勇气要求"福利比照公务员"阿??
: 中研院、经济部一堆干30年 月退只有2万4
: 福利比照公务员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 做约聘做到自以为公务员了 离谱
因为我朋友叫我上来说明,我还是忍耐一下上来讨嘘吧!
收费员有三诉求:
一、年资补偿
二、劳保损失补偿
三、多元安置方案
第一第二大家的认知会有差距在于收费员到底要是用什么法?
劳基法or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
依照认定使用的办法不同,就会有推到爆与嘘到爆的差距,(但因为选举,这两样发生机率都低)
现在带领收费员的协助者的认知就是劳基法,理由应该是劳工应一体适用劳基法!
而会嘘的有些人是认为应该适用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
也就是认为你作这个工作前,人家已经跟你说我们这是奴隶做的工作,你自己愿意签你怪谁!
我自己是比较偏向认定为劳基法,因为我认为政府本就不应带头违法,
甚至现在的劳基法落实与劳基法未进详全之处政府一点作为都没有的状况让我痛心,
政府与财团掌握了大部分的诠释权力,跟他们斗本来就难上加难,
而一般劳工与社会大众对于压迫的习以为常,也是让国道收费员雪上加霜!
至于第三点的多元安置方案,我要提醒的是,距安置期限102/12/30已经过了将近11个月,
这些人不是没有去媒合过才出来抗议,明明有直接五年月领的方案,为何他们还是希望有多元安置方案?
台湾人个性偏保守喜欢安定,所以如果保障只有五年,那他们绝对会希望能做久一点的工作,
因为这些人蛮多年纪卡到求职机会,所以对他们来说能够做久一点的工作是优于补偿的。
后评:
我是长期协助华隆自救会抗争的劳工,所以劳工在争取权利所面对的权力的压迫,
我非常能感同身受,劳工真的是被政府霸凌到不行阿!
我对于劳工争取权益的过程的理解,用一部电影‘梅兰芳’里面的十三燕来讲最适合!
十三燕是个伶人(戏曲演员),毕生就是想为伶人争取一点尊严和面子,
但最后就是为了伶人仅有的一点尊严和面子而走上死路!
我忘不了他死前跟梅兰芳千叮咛万嘱咐的:‘替我们伶人提升一点地位好吗?’
正如工运份子花费了大量的心神、时间去争取一点点的劳工权益,
但面对得除了政府本身对劳工权益的压迫外,最惨的还是劳工对自己地位尊严低下的默默承受!
参考资料:
行政院暨所属机关约雇人员雇用办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S0110014
公部门约聘、约雇、约用之差别说明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346256229.A.BF3.html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4-11-26 09:53:00谁理你们
作者:
leontj (leon [D)
2014-11-26 09:54:00推!
作者:
arsian (arsian)
2014-11-26 09:55:00公义推
作者:
jab (Jab 滉)
2014-11-26 09:55:00时代的山东水夫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1-26 09:56:00都你认为好了 我还认为应该用公务员认用法咧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为了要回家)
2014-11-26 09:56:00推!!
作者:
supaujan (supaujan)
2014-11-26 09:56:00辛苦了!加油!所有的劳工当然都要适用劳基法。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1-26 09:57:00而且最后尾巴露出来了 就是不爽保障只有五年要求终生
多元安置方案?! 自救会FB首篇的 游先生都跳出来打脸了
作者: king38538 (Dan) 2014-11-26 10:00:00
并不是所有劳工都适用劳基法!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4-11-26 10:01:00推
要是所有劳工都可以适用劳基法这么简单就好了[远目]
作者: king38538 (Dan) 2014-11-26 10:02:00
有些工作性质会不适用
作者: king38538 (Dan) 2014-11-26 10:03:00
运动员,演员:我也要适用劳基法!
有些人大概认为政府吃人民豆腐是很正常的事......
哇哩勒 还可以这样无视法规挑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法规
劳工地位的低下并不是让你无视法规跟契约去选择适用法的理由吧...
作者:
diy123 (Love ClariS~)
2014-11-26 10:17:00推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4-11-26 10:20:00当初既然已说明一年一聘 就照游戏规则走吧吃像真的很难看 还有想说被吃豆腐阿
作者: kaedey (专业潜水夫) 2014-11-26 10:23:00
如果对约聘条件有所不满 当初签约为啥不跳出来?
作者: kaedey (专业潜水夫) 2014-11-26 10:45:00
被害者是哪一方还没有定论呢... 所以才有得吵
作者:
a032100 (MimOsa_iRis)
2014-11-26 10:54:00我是觉得连政府契约都不照劳基法走 那大家洗洗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