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胸裸照当广告 女靠2颗痣告赢名医
北市林姓女子因右侧乳房发育不全,俗称“漏斗胸”,前年找名媛诊所名医蔡丰州整形,
术后发现蔡男竟擅将她整形前后双峰“裸照”,刊登在“整形风”网站对外宣传,愤而向
蔡男及诊所负责人唐书荣提告求偿20万元。
蔡男不但拒绝赔偿,反要林女自行举证照片中的胸部是她所有。台北地院根据林女自拍胸
部照片及身上2颗痣的位置,认定蔡男擅自刊登林女丰胸“裸照”,已侵害林女的隐私权
,昨判蔡男及唐男须连带赔偿林女20万元。
林女痛批蔡男以为没人可以辨识照片本人身分,就不构成侵权的鸵鸟心态,在网站上大肆
张贴她的私密照片,借此大打广告,且事发至今从未道歉,不但毫无医德,更不尊重女性
身体。
名媛诊所去年已歇业,蔡男目前担任台北医学院整形外科主任,他回应:“整形风”网站
非他个人网站,而是学术知识性网站,对法院判决深表遗憾,他将上诉,以捍卫医疗学术
权。
林女提告主张,她因右侧乳房发育不全,前年7月找到蔡丰州进行整形手术,手术前后蔡
男为她拍摄颈部至肚脐间的裸照特写,不料,去年元月术后隔天,“整形风”网站竟PO出
她的“裸照”,还加注“蔡丰州医师”、“版权所有”、“www.medi-life.com.tw”等字
样。
林女指控,蔡丰州当时宣称“手术前后都会照相存盘,以追踪治疗成效,保证不外泄个人
隐私”,事后却恶意利用相关照片大作广告,严重侵害她的隐私权,而名媛诊所负责人唐
书荣也未尽监督之责,应连带赔偿。
蔡丰州则辩称,当时只为林女诊疗,对网站刊登照片毫不知情,且网页非他制作,他不知
被拍摄对象身分,还宣称“整形风”网站属学术研究用途,没有侵害林女隐私权。
法官根据林女提供的自拍照片与网站刊登照片比对,发现她身上2颗痣的位置和网站照片
相同,且蔡丰州接受北市卫生局约谈时,坦承是“整形风”的实际管理者与刊登者,网站
还提到收费与成效,显然具有宣传、招揽整形业务功能,因此认定蔡男恶意侵害林女隐私
,并破坏医病信赖关系,唐书荣也未尽监督责任,判2人须连带赔偿林女20万元慰抚金。
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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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的是怎样.... 有人还敢给他治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