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20:51
※ 引述《blue999 (FLY)》之铭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为亲生女儿照顾
: 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岁女儿517次,直到少女母亲自杀过世后
: ,她才找父亲陪同报案,控告许男性侵;有过前科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曾哭着哀求
中奸素删
: 直接撤销,将杀人罪发回更审。今(18)日,高院更一审认为,许男在少女与母亲三人同
: 居期间,对少女视同亲生女儿照顾,所以改判他无期徒刑,至于二审认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好 先讲结论
这很明显就是男方照顾女朋友(就是本案的妈妈)"顺便"照顾女朋友的女儿一下
这种女方一般来说都是社会或经济的弱势
所以只好被予取予求
有人会说 517次? 为什么少女不报警? 为什么?
以少女的立场 会想说"反正都已经被....再多几次也无所谓了"
"起码这个叔叔 有照顾妈妈就好了"
"不然等我长大搬出去吧"
没想到这个梦魇终究还是无法逃开
最终结局是少女香消玉殒
然后性侵狼只要法庭上深感悔意 哭哭一下 马上减刑get!
东扣西扣差不多10年就可以放出来了
台湾赞啦! 台湾最美的风景就是人啊! 妳们说对不对?
作者: CP543 (盛气平 过自寡)   2014-11-18 22:21:00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司法
作者: leonian (......)   2014-11-18 22:22:00
出生在什么家庭永远都是最重要的 投不好胎就gg了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4-11-18 22:24:00
司法超棒的,跟印度看齐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18 22:28:00
反正柯文哲已经当选了 这个才是要正视的问题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29:00
为什么是柯文哲? 是在"新北市"耶! 不管啦阿扁下台啦!
作者: tonyselina (叫声拔拔)   2014-11-18 22:35:00
还在法官的问题,我看妳们支持要顶新滚的连胜文最好了这件事情根本跟法官没什么关系
楼主: yspen (国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39:00
是喔? 愿闻其详喔 呵呵好个"没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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