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ppt.cc/trvG
吕秋远
1 小时 ·
周守训先生,选举要到这么恶劣的地步吗?
让我来告诉你,如果您要针对“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来当柯医师,
先清理一下您在立委任内所收受的礼物,哪一件低于一千元? 根据我
跟您同时期在立法院的经验,你们这些立委,也是属于公务员身份,
每年三节所收受的各部会礼物,没有一件低于五百元,不知您是否有
没有依法向政风处报告?
不过,我们不打乌贼战,许多情况,柯医师的标准就是要比胜文高许
多,所以我简单的跟您说明,“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中您漏看的地
方:根据该规范第四点第一项前段,公务员确实“不得要求、期约或
收受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餽赠财物”,然而根据第二点的名词定义
,所谓“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是指有“1.业务往来、指挥监督
或费用补(奖)助等关系。2. 正在寻求、进行或已订立承揽、买卖
或其他契约关系 3.其他因本机关(构)业务之决定、执行或不执行,
将遭受有利或不利之影响。”
我请问您一个简单的逻辑就好,连方瑀所言为真,那么柯医师就不是
连胜文的医师,也就是说您指控柯医师收受两瓶红酒,就属于一般嘘
寒问暖的送礼。您公开宣示他涉嫌收贿,可能会涉及诽谤罪,可千万
要小心。
倘若连方瑀所言为假,那么柯医师是他的主治医师,他们的关系并不
符合“业务往来、指挥监督、费用补助、承揽、买卖、业务执行影响
”等上述第二点的定义,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职务上利害关系”
,因此并不受第四点但书的规范,当然可以收受一千元(为什么不是
二十万元!)的红酒,而不涉及任何违法事宜。即使我觉得连家这么
小气,其实就是一种犯罪!
喔,对了,您倒是要注意,您在立委任内,每个部会送给您的礼物,
可能都超过五百元,您与部会又有业务往来,指挥监督等关系,恐怕
会有贪污治罪条例的适用,可别害到您的同僚,为了胜文捅了这个马
蜂窝,肯定不值得。
最后,附上您的影片,您果然发功了!有问题啊!请打电话给06785978!
http://youtu.be/r0cwaceeMds
备注: 影片不苏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