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思春日记 同学老爸当男主角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06/501580
apple 2014年11月06日18:01
彰化一名担任国小家长会长的萧姓男子,被控猥亵一名国中少女,过程被少女写在日记,
敍述“下体湿了”。检方侦查时,虽少女翻供,还说日记内容是胡诌的,但检方认为少女
翻供是为保护萧男,且考量到萧男未通过测谎,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嫌将萧男起诉。彰化地
院今天审结该案,法官认为无萧男涉案具体事证,且少女说词反复,判决萧男无罪。
彰基精神科医师王俸钢表示,在情感上,年纪不是必要的标准,小学生在五、六年级或国
中阶段,身体开始发育时,心理上也会开始对感情、爱情产生憧憬与幻想,这时的想法不
见得是很成熟,这种情况是类似少女版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属于青春期情窦初开的现象,
此时透过教育适时的开导是很重要的,家长与教育团体要适时地介入与辅导,提供正确的
感情观。
判决指出,原告少女虽自幼父亲亡故,且母亲离家,由祖父母等亲人照顾,但少女品学兼
优,功课都维持在班上前两名,而少女与被告萧姓男子的女儿国小时是同班同学,当时萧
男因为女儿受到少女及其他同学排挤,因这个因素,萧男争取到学校担任家长会长,特别
关注少女的状况,多次找少女聊天。
原告少女上了国中一年级时,与萧男的儿子在同一个补习班,萧男藉著载送儿子的机会,
也会顺道接送原告少女。不料,少女的姑姑无意间看到少女的日记时,赫然发现里面记载
萧男在去年5月间,于开车接送少女途中,对少女亲吻、摸胸,少女还在日记中写到“下
体湿了”,少女姑姑看完后气得报警。
警讯时除少女声称与萧男有亲密互动外,警方还查出少女的日记详细记载其与萧男的互动
,里面记载萧男对其亲吻10秒钟、10分钟,甚至有“舌吻”、“让我下体湿了”、“妳的
还真不小”等露骨字眼。然检方侦查时,少女又否认对萧男指控,并表示日记内容全是从
网络言情小说看来的,是她幻想、乱写的!
萧男也否认犯行,并称是基于照顾之情,对原告少女特别关照,他对少女只有父女之情,
绝无亲密之举。检方侦查全案时,根据少女最初警讯供词、日记内容及萧男未通过测谎等
情事,研判原告少女是为了保护萧男,才会在侦讯而翻供,因此侦结全案后仍将萧男依猥
亵罪嫌起诉。
一审审理时,原告少女指称萧男只有抱她、亲她脸颊,并未猥亵她。法官认为,少女供词
反复不定,且少女声称日记是幻想写下,此解释也不能弃之不顾,又无直接证据证明萧男
有猥亵行为,审酌后判决萧男无罪。(孙英哲、詹智渊╱彰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