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看这个:
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239922392879727
重点在 “口中敢说出若窃听就下台的人,为什么黑心A钱已证据确凿却不下台?”
补上全文
段宜康
4月15日 ·
蔡正元当上中影董事长后,官司吃了不少。
2006年蔡委员成立“青年领航基金会筹备处”;后来接掌中影,就叫中影出了310万,连
同蔡正元本人、远雄基金会共6个捐助人,向青辅会提出申请。这个成立基金会的案子,
因为补件程序繁琐,拖到蔡董被迫离开中影,也还没通过。
丢了董事长,申请案也从青辅会撤了。照理这310该还给中影;但蔡委员行事异于常人,
竟以自己为唯一捐助人,再向青辅会递件成立基金会,然后把中影这310万“捐”给他掌
握的基金会。
当然挨告!
2011年士林地方法院以侵占罪判了蔡正元一年有期徒刑。
有趣的是,蔡上诉到高院后;中影公司居然撒告了!
其中缘故,小弟不敢妄自猜测。
大家还记得蔡正元在中影董事长任内成立“中影建设公司筹备处”,由他自己担任董事长
。中影将2800万存入“筹备处蔡正元”户头,作为筹备经费。
蔡董下台,郭台强郭董上台。董事会决议停止筹设“中影建设公司”,并要求蔡正元归还
户头内剩余的770余万。
依常理来说,不属于自己的钱,不就该还钱吗?
可蔡委员的处理方式,异于常人。
他把这770万从筹备处戸头领出,存入他的私人帐户。
当然挨告!
一审又因业务侵占被判了一年十个月。
但后来竟还是无罪定谳啦!
这两个案子最后蔡委员在法律上都没事;
但我们都可看到他的处事,实在异于常人。
咦,这样没骂到他;会不会就不告我了?
正元兄:
为了方便你告我,需要我补一句难听的话,别客套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