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部份恕删)
→ DORABMON: 抄袭是最快的方法 11/02 11:10
→ DORABMON: 难怪台湾不会进步,就是爱抄袭 11/02 11:11
→ DORABMON: 真好,以后我每天摆烂,最后再抄袭好了 11/02 11:15
嘘 s213092921: 最爱说马英九抄袭蔡英文政见的吱吱表示 11/02 11:15
我一直在想,针对一些【诡辩】的部份,
实在是有必要严正视听
抄袭和采纳,有什么不同?
抄袭是把别人idea拿来用之后,
装得好像一副自己提出的样子;
采纳则是,声明某个政见很好
但不是我提的,是别人提的good idea
基于全民之福,我要拿来用
只是最后如果错了,你还是要自已承担
谁叫你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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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看到诡辩我就真的很受不了
例如蔡正元说,修改监票规订是量身订做
然而,无党籍不能派人监票,
原本就是一条不好的法条规定
以往没有人注意到,它是不好的法律
就代表它可以永远不对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