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嫌犯枪口对着他 刑警开4枪制伏判赔104万

楼主: spacealien (崩溃吧乡民)   2014-10-29 01:48:08
※ 引述《ludan7972 (卤蛋)》之铭言:
: 另外这是李泱辑写的
: 中)但真的不知道法律是怎么样保护警察执勤安全的。警察不是人?没有
: 人权。还是训练有素的无敌战警?
: 杀人通缉犯拒捕,警察不能开枪,要以优势警力肉身相搏,等到嫌
: 犯亮枪我们才能回击,如果警察不能在瞬间反制,那就等死好了。那警
: 开了。嫌犯跑了,受伤的是社会。嫌犯倒了,倒楣的是员警。(法院跑
那些法律系的以为警察是机器战警,或者嫌犯都很好制服阿,
他们整天在学院里面肯书本,下课就是去补习班报到,每每看到与罪犯搏斗的新闻
就会出来嘴砲马后炮说“你只要怎样怎样出几分力就可以制伏对方了,你还用全力
就是该死”
就像这警察说的,人家瞬间掏枪出来对你开枪,你根本反应不过来,就这么简单,
前面也有人说美国就发生过嫌犯假死,警察过来要逮捕的时候突然转身开枪造成警察
殉职的
看看前面那些法律系的ID还超级呛得在这系列贴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然后自以为打脸了
,殊不知这种简单的道理全世界每个正常人都知道
PS 前面我有贴他们怎样支持那个法官判决三岁女孩被性侵却说没违反意愿的,
法律系的绝大多数都挺那个法官,法律系教育内容和方式是真的问题很大而且
显然很难融入现实世界
作者: twod758 (IamCatミ'_'ミ)   2013-10-29 01:48:00
嗯嗯嗯 o'_'o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1:50:00
你别这样,等一下法律考不少法官系学生就出来嘘你了。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10-29 01:50:00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1:51:00
如果警察认错人开枪打中"你"呢?自认倒楣,向他说谢谢是吧?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0-29 01:51:00
套要件一个一个审不行吗…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4-10-29 01:52:00
一个只能事后检讨 一个要当下决定 法官写了那么多的判决 可以事后慢慢测慢慢写 花个1年2年 在当下可能就只有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1:53:00
你要告他,结果他辩说是你冲向他,他才开枪的;你要跟他谢谢
作者: jpg10330 (支离东北)   2014-10-29 01:53:00
不是美国嫌犯假死 是美国博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1:53:00
对阿 最好警察都直接开枪打死 最符合你们这种高水准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0-29 01:53:00
啊"美国博"被打脸了都不看又出来一次....XD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1:53:00
把从业青年当成法律系学生把通缉犯美国博仔当成美国警察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4-10-29 01:53:00
2秒甚至不到1秒来判断 难怪会有那么多不同的意见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0-29 01:54:00
林博文 混血儿 外号 美国博....台湾人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4-10-29 01:54:00
别这样说 他们会说法律就是只能办到这样 我们已经处最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1:54:00
就算是线报错误 击毙平民 也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拥枪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1:54:00
警察当下就要决定,哪有给你慢慢一个字一个字想的空间,面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1:54:00
讨厌法律系还爱引用法学老师网站的中文阅读大师又来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1:55:00
对有杀人、枪击前科的罪犯最好会说我们做下来泡茶你给我抓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1:55:00
遇到闯红灯拒绝拦查的也开枪 说怎么知道有没有RPG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1:55:00
然后你中枪倒地,骂了声"干",又被警察补了两枪;真是温馨?
作者: eunacat (我是猫还没有名字)   2014-10-29 01:55:00
乱栽赃 你自己高兴就好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0-29 01:56:00
另外判决文采的是被告的长官说法嫌犯不是往员警方向过来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1:56:00
好吗?干,没看过枪击犯也看过流氓、小偷吧,哪这么好抓。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1:56:00
遇到学运就更开心了 谁知道学生们有没有大规模毁灭武器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1:56:00
回kaky:spacealien自己在#1KJpD1ym回推文的,我可没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02:00
我是觉得一个人要逃跑真的没那么好抓,我自己有练搏击都这样了,面对可能携有武器的犯人,我觉得开枪阻止他逃逸也无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4-10-29 02:03:00
现在连抓闯红灯都不能追 怕他为了逃避警察去撞车撞墙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03:00
可厚非吧?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06:00
就算是战争 国际条约也约定不能对无持枪人员开枪如果有此行为是要被判战争罪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4-10-29 02:08:00
法律系就社会组阿 理工医组念不下去被淘汰去念社会组意外吗?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08:00
#1KJrrnpR 我看这篇如果我会错意纠正我一下。依他叙述的情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08:00
除了#1KJqp-FC还有kaky: 警员往嫌犯逃跑的方向追去....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4-10-29 02:09:00
看一堆医纠 法官没医学知识乱判的一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09:00
况警察确认是该名嫌犯,他手上没持有武器但想逃走。所以才
作者: o9887766 (不拉屎贼落死)   2014-10-29 02:12:00
骑车撞到国中生都要赔了,法律系的一边高潮去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13:00
处地想想,假若我是警察的话我可能就不追了,毕竟危险性太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13:00
没武器想逃走就可以开枪,看来上个月在美国为被枪杀男孩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4-10-29 02:13:00
不用吵了拉 有脑早就念理公医了拉 哪会念法律?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14:00
aarzbrv 这是在追捕有杀人、枪击前科的犯人的过程不是吗?跟美国小孩被枪杀的情况应该不能类比吧。我只是跟你讨论,你不用这么激动吧。= =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2:15:00
台湾警察用枪要先对空鸣枪,不是看到通缉犯就先开两枪再说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15:00
我不知道你认定的过程以条子自己内规的为准,还是经过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15:00
我觉得警方是有线报 又有优势警力 应该也早就做好布署了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17:00
调查接着司法审判累积的案例为准。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4-10-29 02:18:00
就是有线报 可以有相当大的程度可以怀疑嫌犯有武装吧..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18:00
所以 rinatwo 的意思是威吓他就好了吗?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2:18:00
之前当宪兵有遇到携械逃兵的,知道会在台中站下,就在车站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19:00
aarzbrv 我是顾问业,所以警察跟司法我都不太懂,过程是警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19:00
不是威吓 是你早就有布署好了 肯定有办法围捕起来这我不太会形容 但是警方是受过训练的 他们是有分工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4-10-29 02:19:00
埋伏,一等他下车就一踊而上,将他压制;开枪报告就写不完了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20:00
(请放心我看得出您有善意,所以对您没用垃圾话)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21:00
这种优势警力 大队人马去逮补 有一套他们在逮捕的方式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21:00
@rinatwo 所以当时已经妥善包围,不必要由个别警察追捕了?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22:00
美国小孩那件事可是上百年把非裔视为罪犯,不能说无关喔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22:00
还是要 但是有其他警察会掩护 瞄准警戒其他警察维持马上可以开枪的状态 如果嫌犯掏枪就能马上开这场面你应该看过吧? 一些警员上去压制 其他警员拿枪瞄准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24:00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我能体会开枪是不必要的。一开始我看讨论
作者: assdreamer (哈)   2014-10-29 02:24:00
警械使用条例的对空鸣枪早就不知道废多久了
作者: rinatwo (无)   2014-10-29 02:25:00
而不是说= = 你一到场 看到对方逃了 你马上就开枪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25:00
误以为是大范围的包围,该名警员独自遇到犯人。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28:00
对了Kreen可能问我问错人,不过看完http://goo.gl/gs3kl1后,恐怕人治盖过教范的时间多很多吧。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35:00
敢的话要抢枪真的不难,尤其台湾警察一不太敢用枪,二看起来一堆都像没再练身体的。XD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37:00
神经反应这种东西应该不是看肉块大小的吧先生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41:00
你不知道有专门可以练反应的机器吗?练眼睛视野的也有喔。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2:43:00
我当然不知道看来改天去您的板参拜看有没有好了XD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10-29 02:44:00
我的版不会提这个啦。XD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10-29 03:13:00
不管啦,法官都只依法判决,根本就是法匠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0-29 06:37:00
法官不依法判决?难道要向朱学恒看有利自己方向判决吗?
作者: debaucher (堕鼠)   2014-10-29 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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